5月7日,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清远市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的公告》,公布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上述公告指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官方兽医及检疫管理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生猪和生猪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情况。在人员管理方面,将严查官方兽医未持证上岗、擅自脱岗离岗、违法使用官方兽医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产地检疫环节,严厉打击不到场到点检疫出具证明、“隔山开证”、为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出具“人情证”“关系证”等行为,同时规范牲畜耳标发放,确保检疫申报及时受理。屠宰检疫环节,严格要求按规程开展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杜绝为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证明,严惩包庇纵容屠宰场非法屠宰行为。
生猪养殖环节,养殖场(户)出售未经产地检疫生猪、提供虚假材料、出售病死猪等问题将受到严肃查处。生猪运输环节,重点整治运输车辆和主体未备案、运输未经检疫生猪、未经指定通道运输省外调入生猪等行为。生猪屠宰环节,严查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定点屠宰场非法接收并屠宰未经检疫生猪、病死生猪,以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此外,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设立举报电话,市民可在工作日拨打相应电话反映问题。通过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进一步规范生猪检疫流程,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南方+记者 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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