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玫瑰盐并非食用盐!

佛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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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玫瑰盐凭借其漂亮的粉红外观与“健康养生”的营销标签,迅速风靡高端餐饮与电商平台。玫瑰盐是一种天然岩盐,主要产自巴基斯坦的喜马拉雅山脉盐矿,因含有铁、镁等矿物质而呈现粉红色。

部分商家以“天然矿物盐”“健康调味盐”等名义推广玫瑰盐,存在误导消费者现象。为保障食品安全,现就玫瑰盐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玫瑰盐的消费风险

不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和《食用盐》(GB/T 5461-2016),食用盐的色泽应为白色,白度需≥45。而玫瑰盐因含铁、镁等矿物质呈现粉红色,白度值低于标准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食用!部分商家违规将其作为“调味盐”销售或用于餐饮加工,存在法律风险。

存在安全隐患:玫瑰盐为天然岩盐,未经精制加工,可能含有杂质(如砷、铅、镉等有害元素)及未检出的微量矿物质,长期食用存在健康风险。

企业合规经营建议

规范标签与用途:非食用玫瑰盐需明确标注“矿物盐”“不可直接食用”等警示语,避免使用“食用盐”“调味品”等误导性词汇,确保消费者清楚该产品不可作为食盐直接食用;

销售时应与食用盐分柜陈列,确保包装和标识明显区别于食盐,避免混淆。

严格管控宣传内容:电商平台在介绍玫瑰盐产品时,应避免使用“食用盐”“调味品”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关键词。

消费者注意事项

理性看待营销宣传: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保持理性,不被“微量元素”等营销手段所误导,确保选择符合标准的食用盐。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玫瑰盐生产、销售及使用环节的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请全体市民理性消费,科学用盐!

来源 |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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