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茶山这些在建农房存在安全隐患!

东莞茶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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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在建农房施工安全管理

压紧压实屋主及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茶山镇住建局

持续对全镇在建农房安全隐患

进行曝光

1、抽查增埗沙墩村刘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物料提升机进出料口作为农房出入口。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农房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对屋主及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抽查寒溪水村罗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操作平台防护缺失。

楼梯临边防护缺失。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农房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对屋主及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抽查增埗塘边村刘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现场建筑材料堆放凌乱,缺少灭火器。

施工机具缺少开关箱,电线随意拖地。

现场存在住人及煮食现象,未验收农房不得投入使用。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工人即刻搬离不得住人及煮食。

4、抽查超朗村钟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围挡缺失,物料提升机防护门缺失。

洞口临边防护缺失。

现场住人,未验收农房不得投入使用。

楼梯临边防护缺失。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要求工人即刻搬离不得住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抽查上元村杨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电线乱拉乱接,随意拖地;楼梯临边防护缺失。

脚手架连墙件严重不足。

现场使用简易木架支撑的吊装葫芦(属落后设备,严禁使用)。

施工围挡缺失;外脚手架未设置扫地杆。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抽查上元村杨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模板支撑使用木支顶。

脚手架连墙件严重不足。

物料提升机防护门缺失,两侧挡板缺失。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抽查冲美村刘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现场使用简易木架支撑的吊装葫芦(属落后设备,严禁使用)。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落后吊装设备。

8、抽查南社村谢某在建农房

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存在住人行为。

电动车放在施工现场充电。

施工现场存在煮食行为,施工电线乱拉乱接。

处理措施:茶山镇住建局对该农房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对屋主及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工人即刻搬离不得住人。

温馨提醒

竹(木)脚手架属于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违反上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如发现存在未按图施工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及第七十三条,责令改正,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请各屋主及施工企业

对照曝光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茶山镇住建局将加强巡查力度

对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

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

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 ⚠️ ⚠️

来源 | 茶山镇住建局

编辑 | 陈杰珉

责编 | 罗舒、苏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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