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4000万元!广州南沙航运物流扶持新政出台

南沙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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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修订并出台了《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落实推动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系统实施“五港联动”发展策略,充分发挥“海港”优势。

办法通过梯度奖励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设置多个奖励档次引导企业不断做大,最高奖励2500万元。

为增强航运物流枢纽功能,办法对外贸集装箱航线及集装箱增量、外贸汽车滚装运输、汽车驳船运输、跨境水路客运运输分别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

为强化多式联运功能,办法鼓励海铁联运、水水联运发展,拓展港口服务功能,最高奖励4000万元。

为吸引航运服务集聚,办法支持货代船代、船舶管理、海员培训、海员外派等航运服务发展,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推动航运服务产业集群发展。

办法还强化航运人才激励,对从事国际、沿海运输的船公司年工资薪金50万元以上的航运专业人才按工资薪金收入水平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骨干人才奖励标准的1.5倍给予奖励。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9月28日印发实施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7号)同时废止】。2023年1月1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申报要求由申报指南另行规定。本办法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此次修订将为当地航运物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行业迈向新高度。

南方+记者 李心迪

通讯员 南沙商务宣


编辑 钟冠婷
校对 胡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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