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二手交易平台日益活跃的当下,二手平台交易看似便捷,实则可能暗藏法律风险。此前,小王未经某品牌卫浴公司许可在“闲鱼”平台售卖相关产品,引发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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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小王在“闲鱼”平台开设一家卫浴网店,发布多款产品销售链接名称、产品宣传页面、产品外包装盒上等多处使用含有“九牧”、“JOMOO”字样的水龙头。后被原告某品牌卫浴公司发现。经该公司比对确认,小王店铺在售的水龙头不是公司正品。该公司认为小王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王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潮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小王未经原告许可在“闲鱼”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所销售的商品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属于同类商品。小王通过“闲鱼”平台的案涉店铺发布销售的多款水龙头,与原告的案涉商标构成相同及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其行为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销售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小王主张其销售的水龙头系对闲置物品的处理需求,而非以商业经营为主要目的,但该意见与小王在网店发布的销售链接信息不符。法院最终综合考虑权利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等因素酌情判决小王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利用“闲鱼”二手交易平台进行闲置物品买卖的用户越来越多,很多人不仅售卖二手产品,还打着卖闲置物品的名义,销售全新产品,实际上销售的物品数量、价格已经远超出正常闲置物品的范围。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作为消费者在转售品牌产品过程中,应充分知晓自身权益与法律责任。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行使二次销售权利,避免侵权行为,积极维护自身在二手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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