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海事局发布《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就加快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有效实施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包括中山港口岸在内的6个口岸拟被指定为游艇出入境口岸,港澳游艇可自以上指定口岸出入境,并在划定的水域范围内开展水上休闲活动。
广东海事局近日发布《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提出,培育粤港澳大湾区游艇旅游消费新热点,打造海上新广东。完善港澳游艇出入境、航行、停泊等方面的便利化政策措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游艇自由行有效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在实施措施方面,《方案》创新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模式,包括实施港澳游艇“两套牌”管理模式等;构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制度体系;构建港澳游艇出入境口岸和休闲活动水域动态更新机制;推动与港澳政府机制衔接。
根据口岸功能和通行能力,《方案》首批共指定广州、深圳、珠海、中山四市的共6个口岸作为港澳游艇出入境口岸,6个指定口岸分别是:广州南沙客运港口岸、深圳蛇口邮轮母港口岸、深圳机场码头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万山港口岸、中山中山港口岸。
根据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游艇休闲活动水域范围示意图,首批游艇休闲活动水域划定四个分区,其中A、B、C区位于珠江口水域,D区位于深圳湾水域。
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游艇休闲活动珠江口水域示意图。
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游艇休闲活动水域深圳湾水域示意图。
此外,《方案》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依托海洋海岛、万里碧道、滨江旅游廊道等资源,打造一批短途观光体验游、中长线商务和深度游、跨岛观光和探险游等多样化、品质化的游艇旅游航线。
采写:南方+记者 陈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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