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逆行不慎被撞倒?负主责!

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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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侥幸心理

骑电动自行车逆行

以为不会有事?

没想到……

4月16日8时56分许,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深圳市龙岗区吉祥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某路段时,该车车身左侧与陈某驾驶的粤B号牌轻型货车车头发生碰撞(此时另一辆黑色面包车在路口停放,形成视线盲区),造成叶某受轻伤、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和眼镜受损,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中,叶某驾驶非机动车未靠右侧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驾车出路口未减速观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未按规定停放好黑色面包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逆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引起交通堵塞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重则引发交通事故

逆向行驶的危害

1.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逆向行驶往往会阻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2.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

还要戴好戴牢安全头盔

即便是不慎发生交通事故

也能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伤害

广东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一定要遵规守法

切不可为了走近路而逆向行驶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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