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汕尾这些非法营运车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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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乘客的人身安全,这些车辆通常无营运资格、未定期检验,司机安全意识薄弱,往往可能伴随着超员搭载、中途甩客等情况,甚至为了逃避检查铤而走险……

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保障公众出行安全,汕尾市交通运输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在9个关键交通节点设立联合执法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迅速响应,重点打击长途客运车辆、6—12座客车非法营运。自3月13日以来,汕尾全市通过专项行动共查获涉嫌非法营运案件24宗。现向社会曝光一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望广大车主引以为戒。

粤D70*** 7座小客车

驾驶员王某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罚款10000元。

粤N93*** 7座小客车

驾驶员庄某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罚款5000元。

粤N09*** 20座大巴车

汕尾市城区某某有限公司司机陈某某驾驶粤N09***大巴车从赤坑镇运载12名乘客扫墓返程往汕尾市城区,包车费约定300元。汕尾市城区某某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罚款10000元。

苏G86*** 7座小客车

驾驶员胡某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罚款10000元。

粤VE4*** 15座中巴车

驾驶员陈某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罚款10000元。

粤S5U*** 7座小客车

驾驶员彭某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罚款10000元。

川XKE*** 7座小客车

驾驶员邱某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被罚款5000元。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敬告广大市民旅客:

非法营运车辆无安全保障、无交通安全意识、无法保险理赔,他们不会在意乘客是否安全,更在意拉客的效率与效益,随时有可能将乘客置于危险边缘,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安全,请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果在出行过程中,遇到“黑车”“黑中巴”“黑大巴”,欢迎拨打12328投诉举报。

南方+记者 陈欣欣

编辑 李恺莉
校对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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