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玩具创意产业,汕头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白皮书

南方+

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汕头中院发布《汕头法院涉玩具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白皮书(2022—2024)》,并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2022年2月,曾某在未经某株式会社、某文化科技公司的许可下,擅自在汕头市澄海区某玩具厂生产带有某株式会社、某文化科技公司持有的“ASTRO BOY”、“Pantasy”等注册商标的拼奇牌铁臂阿童木透视机甲积木玩具产品。同年5月,曾某将其中生产的部分玩具产品销售给唐某,唐某转手销售给陈某,陈某转手销售给王某。

被害公司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曾某与被害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唐某赔偿被害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陈某赔偿被害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被害公司对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谅解。

澄海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唐某、陈某、王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考虑四被告人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情节,遂依法对四被告人判处刑罚。

法院通过区分生产者与多层级销售者责任,对生产环节主犯曾某适用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对明知假货仍逐级转售的唐某等三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追责,实现产供销全链条刑事打击。在侵权人赔偿获谅解基础上依法定罪量刑,体现宽严相济政策。

据悉,2022—2024年,汕头法院共审结涉玩具创意产业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352宗,通过严格司法保护,有力打击惩戒了侵权行为,为玩具创意产业在汕头市的扎根稳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审结一审涉玩具创意行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宗17人,共判处罚金114万元,有效发挥了刑事司法在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创新生态、保障玩具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综合治理效能。

针对著作权审判主导、商标权审判并重的审判模式,汕头法院构建权利基础审查规则、侵权主体和侵权责任认定规则,做好侵权赔偿标准的规则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具有行业指导意义的裁判规则。

汕头市澄海区有“中国玩具之都”之美誉,汕头法院立足该区产业特色,创新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多维度护航玩具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组建专项调研组深入龙头玩具企业走访调研,就玩具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取证等共性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指引。

澄海法院还与澄海玩具协会签订《加强玩具行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形成“源头预防+多元解纷+严格保护”的全链条护航格局,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法治动能。

南方+记者 杨立轩

通讯员 邱梓喆


点击图片,一键报料↓↓↓

1  南方+ 张晓宜 拍摄

编辑 吴夏晴
校对 张芳菲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