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他人上学|这能刑吗?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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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6

寒窗苦读的是“我”,金榜题名的却是“你”。

近日,河南焦作的一名辅警反映,自己在1990年高考后未收到录取通知,直到2022年7月才得知当年已被某中专录取,但被人冒用身份,冒用者后来还成了医院副院长。目前,冒用者已被当地卫健委开除。

冒名顶替他人上学,这能刑吗?

【省流版】

1.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为了冒用他人身份,冒名顶替者大都伪造或变造了自己的档案、身份证、户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长期使用他人身份,还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3.提供协助的帮凶,可能触犯滥用职权罪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完整版】

这或许刑。

近年来,媒体报道已披露多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

2004年被同班同学顶替升入大学的罗彩霞;中考录取通知书被人冒领的朱丽春;时隔十余年发现自己的入学资格被“偷走”的陈春秀、王丽丽……

改变他人命运的顶替者,触犯了哪些法律?

从已被爆出的事件来看,为了冒用他人身份,顶替者大都伪造或变造了自己的档案、身份证、户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如果顶替者长期使用他人的身份,还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在冒名顶替的过程中,往往有一些“内鬼”,这些帮凶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我国一直在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对此类行为加以规制。2021年3月,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就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等行为,增设了冒名顶替罪。同年4月30日,新修订的教育法出台施行,进一步完善了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

当个人的受教育权被侵害,被侵权人的整个人生轨迹都有可能被改写。他们被顶替的人生,应该如何赔偿?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侵权赔偿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将侵权获得的全部利益赔偿给受害人,二是赔偿受害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全部损失,在两者都无法确定的时候,由法律规定一个赔偿限额。但关于受教育权被侵害的赔偿标准,我国还没有具体规定,亟待明确。

另一方面,公众也很关注,为什么冒名顶替上学能够发生?信息不透明是重要原因。

随着我国高考制度的改革,个人身份、学籍信息逐渐联网并打通,考生可以从网上查询到录取结果,冒名顶替上学的技术操作空间越来越小。

在此基础上,我们仍需要不断完善从招生录取到学籍管理的每个环节,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审查机制,从源头上及时补上漏洞,让类似悲剧不再上演。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出镜/剪辑:南方+记者 李乾

摄像:南方+记者 李乾 谢望海

文字:南方+记者 陈嵘伟

海报:吴颖岚

编辑 唐嘉欣
校对 罗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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