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织密安全网,为乡村振兴筑牢“防火墙”

南方+

近年来,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救援工作的部署,以“建所强队”为工作主线,创新构建“1+19”全域消防救援体系,推动乡镇消防力量从“空白清零”迈向“全面赋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安全屏障。

2021年,兴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镇街消防所,将其作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核心力量。2023年,兴宁市进一步深化基层消防执法体系,通过委托执法方式,将消防监督检查权和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至各镇政府、街道办,由消防所履行监管职责。这一举措有效破解了基层消防执法“最后一公里”难题,推动镇街火灾防控基础不断夯实,基层消防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针对乡镇消防力量薄弱问题,兴宁市自2022年起实施乡镇消防力量“三年清零行动”,按照重点镇、中心镇、一般镇梯次推进,全域布点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截至2024年8月,全市新建19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形成以市消防救援大队为核心、19支乡镇专职队为支点的“1+19”全域覆盖网络,彻底消除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

依托“1+19”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镇街消防所与乡镇专职消防队紧密联动,战时为“应急救援队”,发挥“镇自为战”“村自为战”作用;平时化身“安全宣传队”“隐患排查队”,利用“大喇叭”“灭火演练”等开展消防知识宣讲;对“九小场所”、自建房、农业合作社等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建立“排查—整改—复核”闭环机制,有效行使委托执法相关权力。

下一步,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深化“建所强队”防消宣一体化职能,推动消防治理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通过优化队伍建设机制、拓展防火监督渠道、严格把控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为梅州市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安全基石,打造全省平安乡村“兴宁样板”。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钟顽顽

编辑 马吉池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