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目标,在新园、南香、大安、百安四个村试点打造“三资”管理标杆示范村。
近日,上述四个示范村通过验收,成功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统称,即将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其概称为农村集体财产。
作为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工作,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和运营水平直接关系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是当前补齐短板推动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对于农村集体“三资”既要管好,更要用好。
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充分整合监督执纪、产权确认、数据核验等职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杆示范村打造工作,并推动示范村完成标准化“三资”管理功能分区建设,在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流程物理空间的可视化展示。
目前,四个示范村的村集体财务管理、民主管理、产权交易、合同管理等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同时,建立了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双平台”操作规范,实现资产登记、交易审批全流程电算化管理。四个示范村也已达成“三资”管理标准化、透明化、信息化的“三化”目标,集体资产运营监管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接下来,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管好村集体“钱袋子”,有效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活力。
南方+记者 陶清清
通讯员 深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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