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保护,让红色印记历久弥新

佛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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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塘村农民协会成立旧址”始建于清朝,1925年高明第一个农民自卫军、1927年中共高明县支部均在此成立,80年代进行过修葺,2010年被评为高明区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被评为第六批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在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过程中,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实地走访了辖区内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经勘查发现,“蛇塘村农民协会成立旧址”存在大堂内墙面斑驳、彩绘壁画脱落严重、屋顶浮雕破损褪色、瓦片局部脱落、木质雕花破损和木质构件腐烂等情况,整体保护状况不佳。

该村村干部反映,该建筑年份久远,存在各种破损问题,希望能获得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支持,用以修缮文物。

为保护红色革命资源,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立案,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磋商会,共同商讨“蛇塘村农民协会成立旧址”保护修复工作,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并持续跟进督促修缮项目申报、资金筹集、立项和修缮审计方案编制、竣工验收等工作。

2025年1月,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蛇塘村农民协会成立旧址修缮工程(第一期)入选“第二届佛山市文物保护项目优秀案例”。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革命文物保护难点,强化协同共治,推动形成“司法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全链条保护格局。

(来源:高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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