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法院、四会市税务局共建全市首个“税费直付”协作机制

肇庆政法
+订阅

“不用垫付税费,竞拍成功后只需跑一趟就能拿证明办过户,法院和税务局这个做法太贴心了!”

刚通过司法拍卖

购得一套房产的市民陈先生,

致电四会法院执行局表达谢意。

这一变化,

源于四会法院与四会市税务局

最新落地的“税费直付”共治机制

让困扰司法拍卖多年的

“垫资难、多头跑”问题成为历史。

 2025年4月17日,四会市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正式签署《一手不动产批量司法拍卖涉税费服务协同备忘录》,将“税费直付”共治机制长效化,推动群众办事从“多头跑、垫资难”向“零垫资、一次办”转变。

长期以来,

司法拍卖涉税清偿流程

实行“垫付退还”模式,

即买受人需先行垫付

被执行人一方应缴的税费,

后续再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

向法院申请退费,

最终实现“各付各税”。

 在一手不动产司法拍卖实践中,买受人往往面临“双重压力”:既要筹措竞拍资金,又需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的税费,更麻烦的是,垫付时需往返税务部门、开发商之间多头递交材料,垫付后还需向法院申请办理退费手续,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甚至恶意阻挠税务申报流程,费时又费力。“好不容易拍下房子,证明一天不办好,房子一天都住不安心。”曾有买受人在意见反馈中如此倾诉。

为破解这一堵点,

四会法院主动跨部门联动,

与四会市税务局历经5轮磋商,

在法律框架内创新构建了

全市首个一手不动产批量司法拍卖

税费直付标准化流程。

 该流程以三个“首创”彰显制度创新力度:首创批量案件适用范围清单,将已完成首次登记的一手房、单次拍卖2套以上不动产纳入协作机制,实现精准覆盖涉众型纠纷;首创税费核算直付通道,通过法院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交换拍卖成交信息和应缴税信息,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由法院依规从拍卖款中优先划付至国库账户,从源头消除买受人垫资压力;首创“执行-征管”争议分轨处置机制,对执行异议与税费争议实行分类化解。

  实行“税费直付”机制后,人民法院每月汇总《拍卖成交裁定书》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汇总核算交易金额和税款并督促被执行人按期申报,随后由人民法院在拍卖所得款中直接划拨相应税款至指定国库账号,最后由税务机关通知被执行人开具发票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可线上办理过户手续,亲历的办理时限也从过去的40多天压缩至最快 2 个工作日,彻底告别以往往返开发商、法院、税务等部门的繁琐流程,实现“多头跑”到“跑一趟”、“耗时长”到“高效率”的转变。这一改革不仅让买受人办证过户更便捷、胜诉债权人资金回笼更快速,更通过流程再造减轻了税务部门批量办税压力,实现税收征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机制运行首月成效显著,已有134名买受人无需垫付税费,52万元税款通过国库直付渠道精准清缴入库。

 该机制是继2024年7月四会市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签订《关于规范欠税管理及司法拍卖事项执行联动机制》框架下的又一创新,丰富了“法税联动”的内涵,从定向询价的“降成本”,到税费直付的“零垫资”,四会法院正以“小切口”改革书写司法为民“大文章”。

下一步,

四会法院将

以创建“四执如春”品牌为契机,

持续深化“税费直付共治机制”,

逐步推动机制向线上延伸,

让群众体验从“最多跑一次”

向“一次不用跑”升级,

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

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