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黄埔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启用了26套“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就启用的26套“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所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并将于2025年4月25日起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提醒,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广州黄埔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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