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请及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免缴手续

中山火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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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1999年3月开始实施医保政策,至2024年2月已达25年。有些街坊就会有疑问:我参保已有25年,达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那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交医保,可以办理医保退休手续了?答案:不是,下面将详细解答。

办理医保退休的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男性:年满60周岁

2.女性:认定为“工人岗”的女性年满50周岁,认定为“管理技术岗”的女性年满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未曾在用人单位参保)的女性年满55周岁

提前退休:属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其它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同时达到以下两种缴费年限: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男性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30年(男性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设过渡期,2021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办理退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累计满25年)

女性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

2.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三、参保人确认中山市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

确定待遇享受地可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核定或职工医疗保险继续缴费时一并办理。

要同时符合以上(一)(二)(三)三个条件才能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核定手续。

注意:

根据《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男性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设过渡期。2026年1月起至2030年1月,用5年的时间逐年调整缴费年限至30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男性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分别为累计满26年、27年、28年、29年,2030年1月1日起,男性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为累计满30年。

最低缴费年限是根据办理医保免缴时间判断。例如参保人A先生2023年时就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没有达到25年,当时选择退休人员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直至2026年时A先生想办理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并办理医保免缴,此时A先生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就不是25年而是26年。

请已达到职工医疗保险免缴条件的参保人及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免缴手续。

中山火炬融媒体中心

美编:张丽红

责编:赵攀峰 林家裕

执行总编辑:戎明星

总编辑:龙梦君

素材来源:区卫健分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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