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截止!请各位老板记得报送

广州越秀发布
+订阅

越秀区2024年度年报工作

已进入第4个月

未报的各位老板老总记得报送喔!

年报报送截止日期渐近

不会报?不知道哪里报?

别着急,越秀山君马上告诉您

01

年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4年度报告。

▶符合条件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4年度报告。

02

市场主体年报

主要报送途径

▶电脑PC端(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cjgj.gz.gov.cn/)

▶“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微信小程序

▶“粤商通”APP

▶“穗好办”APP

微信端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填报。

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请通过电脑PC端年报系统进行填报。

推荐使用火狐、360(兼容模式)、edge浏览器进行年报填报。年报系统只支持IE8.0及以上版本。

03

登录方式

▶用联络员信息,通过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

▶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用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

04

填报指引

电脑PC端网页报送

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服务”➡“年度报告填报”进行填报。

网址:http://scjgj.gz.gov.cn/

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报送

登录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场监管”➡“我要办”➡“年度报告”➡“填写年报”进行填报。

微信小程序报送

微信搜索“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小程序➡“我要办”➡下拉到“综合监管”一栏选择“年度报告”➡“填写年报”,输入相关信息后开始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可查询企业公示信息

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的后果

01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并对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02

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及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代表机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03

吊销执照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重要提醒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陌生网站链接的短信,要求提供银行卡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验证码和缴纳费用等,请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点击输入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请认准官方报送途径!

如果对填写年报有疑问,可在办公时间联系工作人员或咨询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业务咨询:020-83546985

技术咨询:18102835436

来源:越秀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董俊毅

校对:张龄丹

责编:蒋锦彤

编审:詹苹苹

签发:刘荣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