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关于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GUANGZHOU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现联合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
01
开展已有广州老字号复核
- GUANGZHOU-
2025年3月1日前经相关程序认定的广州老字号须按照《办法》规定参加复核。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广州老字号名录内单位填写《“广州老字号”申报书》,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经逐一核查后,分门别类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复核建议。
01
核定基本情况
对照广州老字号名录,逐一核定主体和代表性注册商标,同时根据申报单位填报的单位性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信息对代表性注册商标和相关商标信息进行逐项确认。
对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广州老字号条件的企业,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02
审核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单位填报的近年经营情况,对经营状况不佳、业绩大幅下滑,或商事登记信息未登记为“企业”性质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及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对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03
核查企业依法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政府信息,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对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按照《办法》规定,及时采取约谈整改等相应管理措施。
对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形已不符合广州老字号条件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02
组织新一批广州老字号申报
- GUANGZHOU -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深入挖掘遴选一批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市商务局推荐。
01
组织企业申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广州老字号”申报书》,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02
择优审核推荐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深入挖掘遴选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市商务局推荐,原则上《“广州老字号”申报书》中《“广州老字号”评价指标自评表》自评分数低于60分的企业不予推荐。
03
复核及申报要求
- GUANGZHOU -
请2025年3月1日前经相关程序认定的广州老字号及有意愿新认定为广州老字号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向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文件,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已获评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只需提交其中的《广州老字号》申报表,暂不需提供其他申报材料。逾期未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不列入本轮广州老字号评定名录。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3日前将正式的老字号复核意见及新认定推荐函、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商务局。
广州市各区商务部门联络方式
越秀区
越秀区商务局 商贸服务业科
37618055
海珠区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商务发展科
84429523
荔湾区
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商贸发展科
81500418
天河区
天河区商务局 消费促进科
38622697
白云区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 商贸发展科
80736064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商贸发展科
82111493
花都区
花都区商务局 流通服务科
86881290
番禺区
番禺区科工商信局 商贸发展科
34608578
南沙区
南沙区商务局 商贸管理科
84986694
从化区
从化区商务局 商贸发展科
62161955
增城区
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商贸发展科
82731393
以下材料建议供企业参考
(一)关于“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1974年12月31日之前)”,可提供:
1.清晰列明品牌传承脉络的时间轴、大事记等图表以及相关资料。
2.地方志、区(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
3.反映品牌诞生、传承等重要事件、活动的文献记载。
4.包含时间信息的书籍记载、考证资料、字号牌匾、历史账目记录。
5.历史证明人提供的相关物证照片。
(二)关于“具有广州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可提供:
1.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证书、公布文件等。
2.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的证书、实地照片、公布文件等。
3.与品牌关联历史建筑的文字、影像资料。
4.专利相关资料。
5.历代传承的店训、堂训、师训、店规等文字、影像资料。
6.文化博物馆、展室展厅、技艺展示、销售窗口照片等。
7.组织举办典礼仪式等文化活动资料。
8.以电影、电视剧、广告片、纪录片等形式宣传展示品牌文化或掌门人故事的资料。
(三)关于“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可提供:
1.介绍产品、技艺或服务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2.体现产品、技艺或服务的文化产品,如出版发行的历史文化书籍、影视作品等。
3.企业在职员工拥有的非遗传承人证书等资料。
4.历史名人题词、媒体报道等历史流传记录资料。
(四)关于“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可提供:
1.获得的各类体系认证证书。
2.各级政府部门、行业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牌匾照片、公告文件等。
3.参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保供等公益活动,以及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资料。
4.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消费促进和宣传推广活动,以及参与促进行业发展公益性活动的资料。
(五)关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可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关于“依法拥有与广州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广州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可提供:
1.申报表中商标信息的相关资料,以及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资料。
2.驰名商标情况。
(七)关于“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可提供:
1.对因企业改制、重组等客观原因中断经营的,允许在恢复经营且保持主营业务、生产技艺有序接续,且未产生其他争议性主体、不存在争议性纠纷的前提下,累计计算经营时间。
2.清晰列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演变过程和沿革脉络的时间轴、大事记等图表以及相关资料,如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2002年以前出版的地方志、区(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等。
(八)关于“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可提供:
1.近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直观展示企业股权结构的股权穿透图、股权结构图等图示,以及相关资料。
3.上市企业年报等相关资料。
(九)关于“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可提供:
1.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融合并经营良好的资料。
2.产品、技艺、服务与时俱进,持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且成效明显的资料。
3.建立技术中心或科研机构的资料。
4.改进包装、标识设计、升级店面的资料。
5.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的资料,如深化改革、兼并重组、延长产业链、集团化或产业化发展等。
6.建立高效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资料,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环境卫生、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人才管理等。
7.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资料。
(十)关于“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可提供:
1.牵头或参与组建行业协会、制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资料。
2.产品覆盖范围、市场份额占比等资料。
3.举办有影响力的消费类、文化类活动的资料。
4.与国货品牌、影视或动漫作品、文创产品等跨界互动,联合打造IP,共同开展营销等情况的资料。
(十一)关于“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可提供:
截至申报前的查询记录等(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
更多申报相关材料
请点击链接阅读原文: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10211765.html?sessionid=1362138923
重要申明
广州老字号申报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市商务局及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建议企业自行准备申报材料、自主申报。我市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广州商务
编辑:莫静贤
初审:刘芳
审核:王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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