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地实施,近日,电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制定出台《茂名市电白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试行)》(以下简称《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批部门业务综合授权,优化办事大厅窗口管理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每个有进驻审批(服务)事项的区直和驻区机关单位均须选派本单位的首席事务代表,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明确,首席事务代表是各审批服务部门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是组织管理本部门进驻工作人员的负责人。
《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提到,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德作风优作为首席事务代表的选派条件,以确保首席事务代表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以及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笔者了解到,截至目前,34个进驻电白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已全部设置配齐首席事务代表。
《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规定,首席事务代表实行委派制,由派驻部门向首席事务代表制发《首席事务代表任命书》和《首席事务代表授权书》,明确首席事务代表的职责权限范围以及首席事务代表对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权限,并报电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进行备案管理。
首席事务代表在审批流程管理、服务事项审批、人员日常管理、公章管理使用、部门沟通协同等5个方面代表本单位履行职责,实现部门审批服务前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以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
为充分敦促首席事务代表履职尽责,《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明确,派驻部门应加强对首席事务代表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充分依法授权,使首席事务代表真正有职、有权、有责,电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首席事务代表设置及授权情况纳入派驻部门政务服务效能考核,充分压实各部门责任。同时,电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还会对进驻窗口首席事务代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按照《茂名市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积分+排名”实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将考评结果通报派驻部门,由派驻部门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首席事务代表的考核管理。
南方+记者 邓建青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