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8个月女婴被虐待体重仅6斤?志愿者、律师多方回应

南方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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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自称志愿者的网友发帖称,广东潮州一名8个月大的女婴燕燕遭生母虐待,体重仅6斤。其母智力残疾,在男友唆使下长期不给正常饮食,仅喂淮山粉。女婴全身溃烂、重度营养不良,并患脓毒血症等疾病。三月初,被邻居发现后,将其送医救治。

根据《新生儿身高体重标准表》,8个月大的女婴体重正常在7公斤以上,燕燕经历了什么,变得如此骨瘦如柴?南方+记者联系多方了解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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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帮助燕燕的志愿者“小幸”向记者表示,根据他们了解,目前燕燕还没有出儿童重症监护房。“我们听说燕燕生母有个40多岁的男友,挑唆孩子妈妈饿着孩子,但是我们没有证据。”

其表示,最开始,是一位爱心妈妈带孩子去医院时候,看到了燕燕的情况,在网络上发布了燕燕的消息,一群爱心人士由此聚集在一起,希望可以帮到这个孩子。“那时候孩子欠费一万一千元,第一次我们就立刻筹款了两万块缴费,后来又缴费了一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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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都有,甚至还有国外华人,大家都成为“云妈妈”。志愿者告诉记者,看到女婴的情况后“云妈妈”们非常心痛,都在关心孩子。“这个孩子太可怜了,刚被送医时,连名字都没有,户口也没有办。从4月1日开始,女婴才有了自己的名字,在医院有了账户。”据了解,一开始是当地的爱心姐妹去医院缴费,办好户口后,才能线上缴费。

南方+记者联系潮州市妇联希望了解女婴目前的具体情况,对方回应表示,已经介入调查,具体以权威部门通报为准。

志愿者:呼吁社会关注事件本身

“一个婴儿从白白胖胖到骨瘦如柴、濒临死亡,这几个月到底经历了什么?”志愿者“小幸”心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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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潮州当地干部介绍,女孩消瘦属实,确和父母管护不当有关,孩子的生母有时候一天只吃两包泡面。当地干部表示重视该事件,关于孩子监护方面,正请求孩子的外公外婆协助,关于募捐款项争议,建议放在本地民政慈善单位账户,目前此事还在协商中。

而燕燕的生父许某也曾向媒体回应,自己白天上班忙碌,没时间照看孩子,妻子则存在精神缺陷,不懂养孩子,导致孩子营养不良;针对志愿者筹款,他表示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背着他进行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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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开始孩子生父还是配合我们的,但是在募捐29万多元善款后,女婴生父无意中了解到我们筹到那么多款,态度变得模糊不清,无奈之下,我们求助了政府部门来监督善款的使用,所有的钱我们都是用在燕燕的治疗上。”志愿者表示。

她呼吁,希望社会关注度不要在29万元的善款上,而是多关心女婴燕燕的病情,关注这些无力的家庭。

律师:监护人以及教唆者涉嫌犯罪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倩倩律师表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本案中女婴父母行为或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虐待罪的客观表现和第261条遗弃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案中,若女婴被虐待导致脓毒血症、重度营养不良等9种疾病,符合“虐待造成被害人患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或属于“情节恶劣”。

张倩倩律师认为,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燕燕生母、生母的男友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燕燕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婴父母明知不照料会导致女婴严重身体损害,仍放任结果发生,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伤害。”

“在本案中,母亲的智力残疾可能影响其辨认能力,需要对其通过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大脑功能状态、智力成熟程度等进行鉴定。”张倩倩律师说,若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生母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案例中的危害结果,则不负刑事责任。若经鉴定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犯罪的,生母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倩倩律师提出,该事件中还有一位教唆的男友。若男友明知母亲智力低下,仍通过言语、行为唆使其实施虐待,可能构成教唆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本案中男友可能被认定为主犯,量刑时需考虑其对弱势人员实施犯罪的加重情节。

南方+记者 王越莹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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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卓佩仪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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