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种类、数量最多的外来“异宠”被查获!潜在隐患对国家生物安全构成威胁

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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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关员

在对进境航班开展监管时

发现一件行李机检图像异常

疑似存在大量塑料容器

开箱查验发现,里面有各类装有甲虫的塑料盒和塑料试管共410件。当事旅客自述因为喜欢甲虫,想带回家当宠物饲养。

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旅客共携带甲虫57种、430只,其中活体52种、407只,是全国海关单次截获外来物种种类最多、甲虫类“异宠”数量最多的一次。这些甲虫中,巨叉深山锹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长戟大兜、帝王角花金龟等36种339只甲虫为外来物种,波特莱竖角兜、苏门答腊宽扁锹甲等11种为全国口岸首次截获。目前福州海关已依法没收上述截获的甲虫。

“异宠”可能携带寄生虫和病原微生物,危害人类健康,而其中的外来物种传入国内可能破坏本地生态平衡,影响生物多样性,对国家生物安全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六十条 国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对此,你怎么看?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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