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怎么建,怎么用?广东召开现场会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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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至16日,全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暨进一步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惠州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关于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及全国现场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情况,对全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效能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1+6+N”工作体系,全省1612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建设、实体化运作、规范化运行,122个县(市、区)综治中心全部挂牌成立,助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全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到今年5月底,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全省县级综治中心运行起来、牌子挂起来、平台搭起来、部门驻进来、机制建起来,实现“五有”目标;到今年底,按照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层级功能定位、治安风险防控七个方面规范化目标,基本实现全省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对综治中心工作的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让“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

南方+记者 祁雷 汪棹桴

通讯员 粤政宣

编辑 辜继漫
校对 裴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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