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满怀感激之情,手持一面鲜艳的锦旗走进了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门,向辛勤付出的执行员们连声道谢。
这背后,是一段曲折而暖心的执行故事。湘桥法院执行局在面对复杂的财产线索时,对案件进行抽丝剥茧式的调查,帮助刘某收回拖欠已久的27万元货款,为法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写下又一生动注脚。
刘某长期投身于瓷土生意领域,一直以来为潮州市某瓷厂稳定供货。然而,此前双方因27万元瓷土款的结算问题产生纠纷,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刘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该瓷厂诉至湘桥法院,期望法律能够给予公正的裁决。
湘桥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某瓷厂向原告刘某付还货款2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某瓷泥厂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湘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湘桥法院执行局迅速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却仅查到被执行人少量财产。关键时刻,申请执行人刘某反映该瓷厂法人代表陈某有一笔拆迁赔偿款。得知这一情况,执行员郭瑛前往被执行人厂房所在的村委和镇政府核实。经调查,该瓷厂用地由被执行人陈某的父亲陈某健租赁,镇政府将对陈某健租赁土地等进行拆迁补偿。
执行员郭瑛考虑到,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租地者陈某健,而地上厂房及机械的补偿款应支付给所有权人陈某。于是,湘桥法院向某镇政府、某村委及公路局发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陈某应付还申请执行人刘某款项的拆迁补偿款。
该镇政府收到相关材料后,向湘桥法院执行局发出告知函,称受陈某健委托,补偿款将由某村委拨付至陈某健女儿账户。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湘桥法院执行局立即发函给镇政府,要求其提供租地合同、拆迁补偿明细、补偿款发放时间及账户等详细信息。
后得知补偿款已拨付后,湘桥法院执行局多次通过电话与镇政府相关人员沟通协调,数次前往镇政府现场,详细阐释法律规定与执行程序,明确告知鉴于陈某涉及执行案件,该部分补偿款应划付给执行局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债务。
2025年3月12日,湘桥法院执行局再次发函镇政府,要求协助扣留相应拆迁赔偿款。发函后,执行员郭瑛持续跟进,再次上门与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镇政府积极配合,一周后将相应拆迁赔偿款转入执行局账户。
经过执行局的不懈努力,除前期追讨的少量款项外,剩余案款及利息均得以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刘某主动表示减免部分利息,最终27万元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全部执行到位。
撰文:董志豪 郭佳佳 张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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