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招牌禁用“红黑蓝”三色?政府要克制什么都要“管一管”的冲动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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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雪冰城红色招牌。(视觉中国/ 图)

▲蜜雪冰城红色招牌。(视觉中国/ 图)

改善营商环境,政府不做什么比做什么更加重要。政府需要克制自己什么都要“管一管”的冲动,不做法无授权之事,不去过分“指导”“规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放手让企业家发挥自身的创造力。

文|王兢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有网友反映,河北廊坊三河市城管部门要求将红底门头牌匾统一更换颜色,原本红色招牌的蜜雪冰城店,都变成了绿色。事件在社交网络引起广泛关注,网友笑称,“蜜雪冰城变身蜜雪绿城”。

此次城管部门的要求并非只是针对蜜雪冰城一家而来,而是“靠大路口的所有门头都不让有红色的”。三河市城管局工作人员称,这是按照市政府城市规划要求,门头牌匾底色不能使用红色、蓝色、黑色,其他颜色都可以。这一规定引起更大的质疑。有网友调侃,医院的红十字,是不是也要改成绿十字了?

据媒体报道,三河市城管局所说的市政府城市规划要求,是2024年12月4日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其中“负面清单”列出了“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

然而,这一“导则”的法律效力,是否具有强制性,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其发布单位是县级市的政府部门,并不具有立法权。在导则中限制店面招牌的颜色,也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而“国际国内连锁品牌”可以例外的规定,更涉嫌不公平对待市场主体。黑色本来不在负面清单中,但在实际执行中被添加进来,也可见规则执行之随意。

近年来,有关“店铺招牌”的话题屡屡出现,每每引发争议。比如“内蒙古乌兰浩特不准店面贴招聘启事”“江西上饶店招不能有经营内容”“汉中创建文明城市铲掉红字标牌”等等。2019年,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的沿街商铺都被换成了黑底白字,引发网友“丧葬感”的吐槽。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相关法规也许对店铺招牌的尺寸、安装位置、安全防范等有要求,但还不至于对店家的商标品牌配色横加干涉。管得过细过严且欠缺正当程序,除了侵犯商家合法权益之外,也容易像“一整条街充满丧葬感”一样,在美学效果上适得其反。

因此,不论是“统一店招”还是“更改配色”,其所体现的都是某种有违正当程序的长官意志,并未充分考虑到各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为了创建文明城市,还是为了什么高大上的“市容市貌”,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贸然进行,都是在侵犯商家的自主经营权。商家只要不违反相应法律法规,就有权自主设计与决定店铺招牌的字体、配色、亮度,尤其是涉及标识鲜明的自有商标。

商标堪称企业的第二生命,而标志性的配色也是品牌的灵魂之一。综观那些全球知名的品牌,消费者总能第一时间在配色与品牌之间建立心智连结,比如“可口可乐红,百事可乐蓝”“麦当劳黄,肯德基红”。一家连锁品牌店铺更换配色,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山寨店”“假店”,这当然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也会冲击店家的销量。

以直接损失而论,店家更换招牌、重新喷涂,需要花费一笔装修费。在店家并未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这笔费用是不是应当由当地相关部门予以补偿呢?

近年来外界总有声音呼吁,地方政府要改善营商环境。其实就这一点而言,政府不做什么比做什么更加重要。除了打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之外,政府还需要克制自己什么都要“管一管”的冲动,不做法无授权之事,不去过分“指导”“规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放手让企业家发挥自身的创造力。如果政府连店铺招牌的配色都要“统一要求”,那么恐怕是不利于改善营商环境的,也会打击民营企业的预期与信心。

以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例,“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应当体现区域环境、建筑风格以及业态特点,为设置者展现个性和创意提供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因此,对于那些本来就有鲜明商标与独特配色的商家而言,尊重他们的自主设计与自主经营权,坚持不该管的地方不管或少管,方能更好地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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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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