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4月12日(周六),河源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居民身份证学生专场活动,学生可到现场取号办理,无需预约。
此次专场活动时间为4月12日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30分。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3331964);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3600810);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东派出所、古竹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3378110);东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8831878);龙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6893219);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服务中心、南岭派出所、苏区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7831100);和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及各乡镇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5634111-81038);连平县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4284029)。
据悉,学生可选择“现场办”“网上办”“自助办”“委托办”等四种方式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现场办”方面,若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且未满16周岁的,须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年满16周岁的,须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
若是需要补换领居民身份证且未满16周岁的,须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属于换领身份证的情况,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的,需要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相片回执、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属于换领身份证的情况,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
“网上办”方面,年满16周岁的我省居民,已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同意复用历史指纹的,可以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选择户政服务即可全程在网上办理,提前准备好相片回执。“自助办”方面,申办人属于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本省及省外户籍居民(其户籍省份需已开通居民身份证换补领“跨省通办”),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可通过自助办证设备办理。换领携带原居民身份证和相片回执;丢失补领携带相片回执。“委托办”方面,16周岁以下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确实不能陪同代申请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委托代办功能”实名认证,双方确认签署委托书,可委托近亲属进行代办。
警方提醒,为提高办证效率,请办理对象提前扫描相片回执上粤居码进行信息预填报,居住信息材料包括已注册居住地的粤居码或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等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记者:林梓楷 通讯员:欧阳瓒
制图:吴云娜
编辑:吴雪
二审:蒋莲秀
三审:刘远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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