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方便”,工人惨送命!

珠海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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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0时左右,梅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发生一起因施工不当造成1人触电死亡的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事故照明灯支架

日前,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综合分析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2月25日上午8时,施工单位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始进行**塑料包装制品厂房建设项目C1栋钢结构车间地板混凝土硬底化浇筑,持续到当天下午6时完成浇筑。因后续工序不能中断,浇筑完成后紧接着进行地板磨平作业工序。张某刚和沈某是后续工序的地板磨平作业人员,从当天下午2时开始进行C1栋项目地板磨平工作,直至将当天所浇筑的全部地板磨平完毕。

夜间施工时,工地需要采用临时照明,因施工单位泥工班班组长过某波所提供的电缆线长度不够以及不方便穿越已经磨好的地面,张某刚便没有按规定从工程项目所配置的专用配电箱上取电,在未向泥工班班组长过某波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将照明灯电缆线插头插在梅州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卷闸门后电箱的插座上,取得交流220V照明电源。

取电电箱和插座、取电电缆

23时17分,因需磨平的地面离灯具的距离较远,灯光亮度不够影响施工,张某刚前往移动照明灯架时触电,致其与灯架一起倒地。沈某、张某刚两人作业点距离较远,直至23时50分左右,沈某才发现张某刚倒在地上,于是立即上前拔断电源,同时向泥工班班组长过某波报告。泥工班班组长过某波接到沈某报告出事的电话后,要求沈某立即拨打110和120。

事故照明灯使用普通插座

2024年12月26日0时15分,救护车和市公安局园区支队民警同时到达现场,张某刚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从事故现场勘查分析,张某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临时用电应遵守的安全规范,未按规定到专用配电箱取电,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造成从电源端到灯具的线路全程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且未进行保护接地,且未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脚穿布鞋)。致使其移动灯具时,电流从左手流入、经心脏后从右手流出,形成致命电流通路,最终导致其死亡。上述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取电电箱

(二)间接原因 

1.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虽设置有专用配电箱,但施工单位提供的临时照明设施不符合规范,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施工人员违反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的问题失察失管,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广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和监理员对施工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对施工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峰,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施工人员违反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的问题失察失管,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李某,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施工人员违反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的问题失察失管,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李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泥工班班组长过某波,对施工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到位,建议广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5.广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卢某东、监理员李某弘,对施工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对施工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到位,建议广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依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电在日常生活

和生产工作中无处不在

安全用电关乎生命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

易引发人员伤亡

▲脚手架带危险电压,工人触电摔落

▲触电工人被活活电死

▲装修工人移动金属脚手架时,意外触碰高压电线

▲脚手架触碰高压线,工人瞬间触电

为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确保安全生产生活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

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触电主要原因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 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证人员任意进行电气作业。

  • 移动长、高金属物体碰触电源线、配电柜及其他带电体。

  • 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

  • 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或松动。

  • 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

  • 湿手操作机器开关、按钮等。

  • 临时线使用或管理不善。

  • 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开关、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在长期使用中,受高温、高湿、粉尘、碾压、摩擦、腐蚀等,使电气绝缘损坏,接地或接零保护不良而导致漏电。

  • 防触电口诀

    一检(检查用电环境是否潮湿、是否有积水;零、电线有无接反;有无接地线、电线;有无乱拉乱接;有无重物压迫、磨损;电动工具是否存在漏电)

    二证(电工及检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保(是否有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四管(要强化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管,确保规范作业)

    五断(尽量不带电操作,触电后要先断电源)

    六绝(带电作业时应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

    如果不慎遇到触电事故

    应该如何应对呢

    以下方法请收好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广东应急管理、国家应急广播等

    整理|珠海应急管理

    编辑|江莉莉

    责编|王昭

    审核|赵婧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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