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传承和发展东莞市粤剧曲艺文化,鼓励扶持粤剧曲艺项目创作及相关服务类项目发展,根据《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粤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东文广旅体规〔2025〕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4-2025年度粤剧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报扶持范围
粤剧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范围包括:
(一)粤剧曲艺创作项目;
(二)粤剧曲艺相关服务类项目。
申报项目须符合《办法》中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其中,单位是指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个人是
指东莞户籍人员或最近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或连续缴满2年社保的非东莞户籍人员(截至2025年3月31日)。
(二)申报主体合法拥有知识产权,拥有项目(作品)的版权、评奖申报权和荣誉权。
(三)申报主体必须用单位全称或个人真实姓名进行申报,且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粤剧曲艺创作项目仅接受单位申报;粤剧曲艺相关服务类项目接受单位和个人申报。
三、申报项目时限
粤剧曲艺创作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粤剧曲艺相关服务类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5年1月1日;并且项目承诺在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相关申报单位或个人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自接收通告之日起至4月10日17:30前需到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每份独立装订成册;各镇街(园区)申报材料需统一使用文件袋封装,并附上填写完整的《2024-2025年度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粤剧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
(二)网上预审
相关申报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网上渠道先进行预审。具体路径为“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搜索对应办理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行申报。网上申报需要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预审通过后,需于4月10日17:30前持纸质材料到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并出示预审通过短信。
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每份独立装订成册;各镇街(园区)申报材料需统一使用文件袋封装,并附上填写完整的《2024-2025年度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粤剧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文化服务中心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齐全性进行初审。材料审核单位应切实负责,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一旦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粤剧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东文广旅体通〔2025〕35号)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南方+记者 陈琬莹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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