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超6成顺利调撤,中山法院是怎样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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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十五年实践白皮书(2010-2024)》(下称《白皮书》),解读了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十五年的实践成果。

《白皮书》披露,中山两级法院近10年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数量总体平稳且呈下降态势,2024年首次降至2000件以下。在纠纷化解方式方面,中山两级三家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呈持续上升态势,2024年总体调撤率为63.53%,远高于全市民事审判调撤率25.97%的平均值。

4月1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离婚及衍生案件占家事案件超81%

中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建峰介绍,本次发布的《白皮书》,梳理了近10年中山两级法院审结的家事纠纷案件数据,并以中山第一法院管辖区域内的家事纠纷案件为样本进行了深入剖析。

在离婚纠纷方面,女性提起诉讼离婚比例持续居高,第一次起诉离婚占绝大多数,调解和好率呈下降趋势,30-40岁年龄段比例最高,离婚原因多样,较多涉及未成年人,夫妻共同财产多样分割困难。

在协议离婚衍生的家事诉讼方面,因离婚协议不明确不具体,比较容易产生抚养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假离婚”纠纷。

在中山两级法院近10年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中,离婚及其衍生的纠纷占大部分比例,超过81%。近3年来,中山法院家事审判结案率逐年提升,存案量下降明显。

据了解,2010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选取全省七家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开启广东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中山中基层两级三家法院全部入选改革名单。

2024年,中山两级法院近十年家事案件数首次下降到2000件以内。

自启动家事审判改革以来,中山法院不断健全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加强家事审判功能区硬件建设,创新被告信息申报、庭前调解、心理干预、离婚诉讼冷静期、婚姻修复指导、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财产申报、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范、量身定制探望方案等10大机制,创立“离前一课”“父母课堂”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前端治理、多元解纷,取得扎实成效。

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效获得社会各界认可,一系列创新制度被吸纳入《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涌现出牛庆利、钟劲松、黄燕芳等一批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调解专家等荣誉称号。

聚焦4个核心问题,破解离婚案调撤难题

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是评价实质化解家事纠纷的重要指标,反映着家事审判改革的成效。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牛庆利介绍,家事案件调撤率持续上升,源自中山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探索。在审理程序上,坚持不公开审理和当事人亲自到庭原则,创设被告信息申报、庭前调解与心理干预两大程序机制。聚焦创新探索解决好夫妻感情、子女成长、财产分割、社会赋能4个核心问题,改革经验成效也因此突显。

2024年,中山法院推动离婚纠纷案件调撤率提升到70%以上。

牛庆利介绍,在解决夫妻感情方面,中山法院坚持消除对立、情感修复原则。探索创设诉讼离婚冷静期、婚姻修复指导等制度,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

在保障子女成长上,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创新了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量身定制探望方案“三大制度”和“八项规则”关爱提示,有效化解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纠纷。

在合理分割财产上,中山法院坚持全面解决原则,强化职权探知。创设运用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全方面查清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揽子”化解当事人之间对财产的纷争。

在促进社会赋能方面,则坚持多元联动、协同共治原则,主动融入党委政法委“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打造“法院引领、社会协同、前端化解”的新时代家事解纷“枫桥经验”。

“同时,在工作方式方面,我们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将上述家事纠纷的三个方面进行统筹考虑处理,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释法说理和指导教育,把为人民群众解心结、推动矛盾纠纷实质高效化解的工作多做一分、早做一点、做细一些,努力找到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牛庆利表示,家事审判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家睦”。

采写:南方+记者 何伟楠 通讯员 朱静漪

编辑 王浩宇 钟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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