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的升旗仪式上,被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聘任为“学校法治导师”的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胡萍律师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现在,在海珠区的100多间中小学中,每周都能见到为学校开展各种法律服务的海珠区律师,这标志着海珠区司法局从前、中、后三端着手打造的全流程、全闭环、全方位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已全面建成。
向前延伸护成长
织密校园法律保护网
为了支持依法治教、减少校园矛盾纠纷,维护海珠区校园师生合法权益,海珠区司法局创新推出了“学校法治导师”“校园纠纷调解中心”两大硬举措,将未成年人保护端口前移,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构筑坚实基础。
创建“学校法治导师”机制
海珠区司法局联合海珠区教育局在全国首创打造“学校法治导师”品牌,旨在更有效地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治理水平,为全区中小学师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这是海珠区在深化法律服务与依法治教融合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系全国首创的公益法律服务新举措。
海珠区司法局精选出105名法律业务精湛、授课能力强、热爱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组建出一支专业的学校法治导师队伍,结对覆盖全区151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着力提升学校法治教育合力。学校法治导师的职能从以往的“单一普法”向“全面履职”转变,为海珠区内学校提供包括法律咨询、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校园纠纷调解、支持依法治教等多项公益法律服务。
自2024年8月机制形成至2024年12月的4个多月间,海珠区学校法治导师共参与学校法治宣传49次、为学校提供法律意见34件、调解校园纠纷12起,服务覆盖师生近12000人,他们用爱心、细心与耐心书写育人答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宽广的“法治晴空”。


设立校园纠纷调解中心
海珠区司法局和教育局共同编织调解网络,设立海珠区首家校园纠纷调解中心,同心协力为校园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从而保护师生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海珠区正在以校园纠纷调解中心为核心,构建“一个中心引领、两个调委会支撑、六项机制保障”的架构,完善校园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中心在海珠区东部和西部分别设立世港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中量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委员会为支点,以专业调解力量为支撑,直接受理、调解东西部学校的矛盾纠纷,实现服务全面覆盖与高效对接。构建案件就地化解、流转调解、移送调解、研判会商、队伍建设、信息保密六大工作机制,形成学校内部解决与专业力量并行助力的双轮驱动模式,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匹配最优调解方式,增强处理复杂矛盾能力,推动高质量化解校园纠纷。中心成立仅一个多月就成功调解校园纠纷6件。
事中介入筑防线
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体系
海珠区司法局努力用优质法律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每一朵花儿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面对依法应予指派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尽职尽责办理案件;面对受侵害未成年人,探索打造未成年人立体法律救助体系。
做好通知辩护工作
为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刑事诉讼中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帮助,海珠区司法局积极依法承办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指定辩护的青少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充分考虑未成年受援人的身心特点,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对公检法机关通知辩护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100%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2024年1月至今,已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161宗。
搭建法律救助平台
为化解有关法律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尚未实现全覆盖的难题,海珠区司法局于2024年1月统筹全区司法、教育、群团组织、律师行业等资源,在全国首创搭建海司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这一多主体参与、全龄段覆盖、全过程介入、多层次保护的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平台。
现形成了“一个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心理疏导室和阅读疗愈室两个工作室、法律救助队、心理疗愈队和普法宣传队三支专业队伍”的“1+2+3”运作模式,力图达到“1+2+3>6”的工作成效,为遭受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侵害以及民事侵权的未成年人提供多种法律救助服务。在法律救助过程中创新运用心理疏导、艺术和阅读疗愈等多种方式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抚平伤痕,回归正常生活。2024年以来,通过法律救助机制已办理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8宗。


心理疏导室和阅读疗愈室
海珠区司法局的创新举措得到司法部来穗调研专家以及省、市高度肯定。2024年4月,司法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的通知》作出了“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和“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的要求。2024年5月重新修订实施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增加了“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以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给予法律援助”的新规定。海珠区司法局这项法律探索和实践,为法治事业作出了贡献。
往后延伸助新生
打造文化育人的社区矫正模式
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海珠区司法局统筹整合辖区优质教育矫治资源和设施,成立广东省首个未成年社区矫正教育矫治中心,该中心聚焦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特性需求,以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将弘扬民族精神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社区矫正。
打造研学矫正教育特色模式
海珠区司法局活用区内丰富的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民族文化、红色基因教育铸魂育人的积极作用:利用海珠区南华西街红色文化教育资源打造一条红色研学路线,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亲临历史旧址、聆听英烈故事,激发其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从革命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
与邓世昌纪念馆深度合作,在该馆挂牌成立海珠区社区矫正教育场所,以爱国主义精神赋能社区矫正工作。每年清明节,海珠区司法局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走进邓世昌纪念馆,在邓世昌铜像前敬鲜花、读书信、表追思,通过祭拜民族英雄深刻体会先烈为民族独立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启发社区矫正对象汲取奋进力量,珍惜社区矫正改造机会,实现矫正质量和矫治效果“双提升”。

形成“社矫+非遗”创新模式
除了利用区内文化遗址,海珠区司法局还活用区内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探索“社矫+非遗”的社区矫正教育路径:组织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广州剪纸非遗展示馆,在广州剪纸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韩艳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剪纸学习和体验活动,这不仅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新技能,还促使其深入感悟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更能在非遗文化传习中洗涤心灵、重塑新生。
组织男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前往海珠区非遗项目龙形拳馆开展研学活动,在广州龙形拳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仝钊老师的带领下开展学习体验,在“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的浓厚氛围中,深刻领会“克己让人非我弱,存心守道任他强”的龙形拳精神。

近一年来,海珠区司法局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非遗传习活动共8场170人次,通过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唤起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作为中华儿女的自豪感,助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重获新生。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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