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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霸凌,跟升学挂钩?

中国新闻周刊 03-28 07:24

电话那头,在成都一所寄宿制中学念初一的女儿大哭着告诉孙晨,自己的牙刷被两名舍友多次用于刷厕所拖把和鞋子。作为医生的孙晨立刻带女儿做了身体检查,检测结果显示女儿甲肝抗体阳性。

孙晨认为这是一场恶意霸凌,她逐级往上申诉,听到最多的话是“这只是孩子间的玩笑”。学生、家长和学校拉锯数月,这一事件最终没有被认定为校园欺凌。

近十年来,校园欺凌治理行动不断开展,但校园欺凌现象屡禁不止。2025年3月,四川省德阳市推出一项中考招生新政——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被认定者无缘省级示范高中。

这项新政甫一出台便引发热议,以升学“高压线”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不能考取省级示范高中

2025年3月,四川省德阳市广汉中学钟声学校的新学期家长会上,一项和升学挂钩的中考政策被自上而下逐级传达。班主任向每一位家长强调:今年开始,校园欺凌影响升学,一旦认定,孩子就不能考取省级示范高中。

开完家长会,张静跟儿子说:“你不能像以前那样‘闹’别人了。”新政传到初三学生赵怡涵耳朵里时,已经演变成“霸凌别人就不能考高中”了。中考在即,一切有关升学的风吹草动都会激起涟漪,那几天,她发现班上最“皮”的同学都收敛了,“不再动手动脚了”。赵怡涵私下和同学讨论过,大家都不想成为新政下的“出头鸟”。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3月5日公布的新政策,被认定“校园欺凌”的学生,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只能获评C或D等级,不能被录取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德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刘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省级示范高中和非省级示范高中的升学率差了近乎一半,“90%左右和不到50%的区别”。他还表示,如果因极其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被认定为D等级,考生只能填报中等职业学校。

政策突然加码,德阳市的学生和家长都很好奇今年为什么这样干。德阳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王亮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近年来公开报道的校园欺凌恶性事件增多,大众关注度也大幅上升,新政是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新政也并非横空出世,王亮表示,此前校园欺凌也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德育行为的考核内容,只是没有像今年这样单独强调、细化落实。

上级文件的指示也是新政今年施行的推动因素之一。2024年,四川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校园欺凌的内部规范文本,包括校园欺凌如何界定、认定实施、有异议如何申诉、如何干预、如何惩戒等内容。王亮介绍,该文件对校园欺凌的处置原则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保持基本一致,“这份内部文件是省内处置校园欺凌的范本”。

新政下达几周后,赵怡涵观察到,班上最“皮”的同学又恢复了原状,“可能他觉得本来也考不上重点高中吧”。不过,王亮提到,新政不只影响升学,评定会长期跟随在学生的档案中,对就业、参军政审也会产生影响。

德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的出台向全社会释放了一个信号,“这就像一把剑悬在头上,让大家知道(这个事)不能做,而不是为了找到多少校园欺凌行为”。

实施一年,无一例认定

校园欺凌与升学挂钩,德阳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成都市先行一年,为我们提供了参考样本。”刘钧说。

2024年3月,成都市发布高中招生新规,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校园欺凌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指标到校生是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公开择优推荐学生入学的一种途径。

得知成都校园欺凌新政发布,孙晨怀疑过其是否真的会按规实施,就在几周前,她还在为女儿的“牙刷事件”维权。她说,在事件发生前,女儿没有得过传染病。而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女儿反复口腔感染,身体状态也不太好。

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孙晨认为女儿遇到的是校园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该规定还明确提出,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孙晨认为,女儿的遭遇对应了规定中“财务欺凌”和“社交欺凌”的行为分类。但学校并不认可。

对校园欺凌有过专门研究的中国教育学会班主任专委会副理事长耿申认为,孙晨女儿遭遇的情况,可以视作欺凌萌芽和前兆行为,但还达不到校园欺凌的认定条件。耿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除了网络欺凌,没有发生肢体的冲突谈不上恃强凌弱;该行为也很难算是精神侮辱,通常精神侮辱行为大都有旁观者在场,欺凌者追求让被欺凌者受到侮辱的痛苦,包括以当面毁坏其财产等形式,自己从对方痛苦中获得快感,并且多次重复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也认为,认定学生欺凌,需要有一系列的辅助信息来证明两名舍友主观动机上具有恃强凌弱、关系压制的故意。如果没办法证明主观上的这一动机,简单的恶作剧难以认定为学生欺凌。要证明这一主观动机,需要调查收集更多的信息,如其他同学的陈述、双方的日常表现及关系判断等等。

事实上,成都新政实施至今已有一年,但成都市教育局普通教育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还没有一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并取消指标到校生推荐资格的案例。

“我们对于校园欺凌的认定相当谨慎。”成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说,除非万不得已,学校和教育局都不想给学生贴上校园欺凌的标签。但对于何种情况算万不得已,对方表示,无法就此作出假设回应。

这一现象并非成都独有。上海部分中学自2018年起就将校园欺凌行为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过,《中国新闻周刊》从上海市多个区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年来当地未掌握校园欺凌认定情况。德阳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近五年内,德阳市未接到校园欺凌上报案例。

对于成都新政实施一年无一例校园欺凌认定的情况,耿申认为,一种可能是成都市的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措施做得好,对欺凌萌芽早干预、早处理,没有使其达到校园欺凌的程度;另一种可能则是新政的落实过程中出现了“没有看到的部分”,即不排除发生了校园欺凌,但没有被认定。

德阳市教育局、当地两所中学相关负责人及成都市教育局多名工作人员都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尽管有了成文法规定,但区分学生的行为究竟是打闹还是欺凌,仍然是一线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中“最难的事”。

谁来认定校园欺凌?

“为了得到一个认定,我好像在和全世界‘作对’。”孙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件发生后,校方不愿给出明确说法,反复使用“只是玩笑”的表述以息事宁人。是不是因为欺凌者的成绩优秀,所以学校想要“包庇”?孙晨有过这样的怀疑。

一个多月后,孙晨觉得有必要越过学校逐级申诉。她打了市民投诉热线,向市教育局公开信箱和省政府留言板写了实名举报信,还咨询了律师,“能想到的监督办法都用上了”。

孙晨的坚持为她“赢”来一个和派出所、学校和涉事学生家长几方共谈的机会。“不过,这不是一次认定或讨论,更像是针对我的一场‘劝降会’。”孙晨说。她出具的录音材料显示,各方仍然试图用“玩笑”的说法来劝服她。事件最终“大事化小”,她和两名家长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获得了对方的道歉和3000元检测费用赔偿。

事实上,校园欺凌认定流程是有规定的。根据2021年6月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2024年5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再次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规定还对该组织的人员做出具体要求:学校应当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

但孙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从不知道女儿学校有学生欺凌组织委员会的存在,“学校没有提,区教育局也没有提”。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全国不少中小学成立了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某直辖市教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强制要求成立或要求教育部门进行考核的指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部分省份均有学校未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那么究竟是谁在认定校园欺凌?北京、上海、湖北武汉、浙江嘉兴等地的多名班主任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未成立该组织的学校里,校园欺凌认定权在学校手中,通常还是由学校班主任、德育处或政教处负责人介入处理。

一名在浙江从事7年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称,上级发下来的校园欺凌指导文件或讲座培训实用性不高,“我们更在意能不能把事情解决”。她解释,解决疑似校园欺凌事件的途径包括调查、协商和教育,特别严重时才会上报学校进行处分。但对于“特别严重”的定义,她称也是自己综合情况进行判断,“我还没有遇到过”。

即使是已经成立该组织的学校,其效用似乎也要打个问号。据《中国新闻周刊》不完全统计,一些学校成立该组织后,绝大部分议程是进行校园欺凌主题宣讲会议,尚未公布认定案例或流程。

德阳市一位中学校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立于2023年9月,不过,至今未认定过一起欺凌事件,主要还是由学校校长、法治校长、德育处、教导处开展调查、教育和批评处罚工作。“除非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或引起了较大舆情,其余情况均可由学校自行处理。但是何种情况算严重后果、可能构成欺凌,由于政策中也未写明,所以需要综合情况研判。”

无独有偶,广汉中学钟声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立一年多以来,也尚未启动过认定流程。学校党总支书记张云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发现疑似校园欺凌情况,学校会先进行调解,最后才启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认定。

“启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本身就是一个相当严重的指控。对于孩子家长来说,他的孩子要接受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认定,他们恐怕难以接受。”张云亚说。

上报问责不报无责?

校园欺凌问题处置难,在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思远看来,这是因为认定流程由校方履行上报职责,但同时学校也是此类事件中的利害关系方。由学校自我监督、自我报告,是一种单项的内部监督,“学校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他指出,一旦校园欺凌发生,学校往往难辞其咎,这也导致校方在“上报即被问责”和“不报可能无责”之间,往往会选择后者。

“上报即被问责”的考核确实有章可循。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先决条件,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于详细考核机制,广汉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根据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要求,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会扣除相应学校0.1的考核分值,这就可能影响该校的整体评级和教师绩效。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当将严重的欺凌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但李思远发现,因缺乏分级认定机制,报告的主体单一且内部存在矛盾,导致强制报告机制在实践中存在“应报未报”的失灵现象。显然,对于严重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外部监督力量的介入程度不足。

校园欺凌治理是一条分为前、中、后端的全周期链条,苑宁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德阳、成都等地将校园欺凌与升学挂钩的行为属于后端治理。在现有的链条运转下,前端的教育和中端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效率不足,校园欺凌难以被发现和认定,很可能导致后端政策效果不佳,还会加剧教育系统对校园欺凌认定的抵抗情绪。

“家长觉得算欺凌,学校又认为不算欺凌。”耿申认为,随着社会发展、社交媒体泛化以及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关系变化,校园欺凌呈现低龄化、网络化的新特点,但一些教育工作者还存在认知上的惰性,不愿正视欺凌与之前经常发生的打闹有着本质的不同,“勇于承认欺凌行为的存在,才能想办法让其变好”。

学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也必须改变。苑宁宁说,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的改变,校园欺凌发生的概率比前些年更大了,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他建议,应由现行考核校园欺凌发生数量转变为考核学校防范及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规范性,一所学校发生疑似欺凌后,如及时启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依法合规处置,则考虑给予其正面积极的评价。

作为认定、处置校园欺凌行为的重要流程,苑宁宁认为,应当保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外部性与独立性,让其不成为一个单纯的“校内主导组织”。对于该组织的管理运行办法,他提出,可以要求一半以上无利益相关者参与投票,甚至考虑每次启动前随机从该校区域内学生欺凌治理相关人士名册中抽取,确保组织投票各方的中立态度。

距离发生“牙刷事件”已经有一年时间,经过心理健康治疗,女儿的重度抑郁和成绩下滑、厌学的状态慢慢好转。但孙晨觉得,女儿似乎很难恢复到从前开朗、活泼的模样了,现在的女儿有些敏感,时常问妈妈:“我的身体是不是又有什么传染病了?”孩子的小小天地进来了风雨,为人父母想要宽慰她。“不是你的错,是她们错了。”孙晨说。

(应受访者要求,孙晨、赵怡涵、张静为化名)

编辑 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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