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艾鹏任副市长、代理市长!阳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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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阳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秀坤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李谦常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艾鹏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任命蓝瑜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陈岭春为阳春市民政局局长;任命刘文山为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张昭敏为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命王湛、杨彦彤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余秀坤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了《阳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了《阳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审议通过了陈少明辞去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阳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明、覃世宽、严雪琼、邓越光、陈勇、严学俊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忠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府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合水镇、陂面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艾鹏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蓝瑜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岭春为阳春市民政局局长;刘文山为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昭敏为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刘贞铎的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曾庆婵的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林华业的阳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严军的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甘扬生的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湛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彦彤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浩的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谦常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谦常因工作变动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少明辞去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少明因工作需要辞去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阳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阳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4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6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医药专科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8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10月份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12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

(一)4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6月份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8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6月份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二)10月份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

四、代表视察

(一)5月份视察河西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工作。

(二)7月份视察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8月份视察我市典型镇(村)巩固提升和培育工作。

(四)9月份视察我市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作。

(五)11月份视察省道539线阳春大道至广湛高铁阳春东站段新建工程(进站路)建设工作。

整理:南方+记者 罗天

编辑 牛攀
校对 谢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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