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倒卖演唱会门票闹上法庭,法院判决让“黄牛”傻眼

广州白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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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秒抢演唱会门票转手天价卖?法院一锤定音:违法交易不受保护!日前,一场涉及近30万元的法律纠纷在白云法院落下帷幕,不仅揭开了倒卖门票的灰色交易链,更给所有追星族敲响警钟。

2023年6月,歌迷余某为赚取差价,通过微信联系苏某,一口气支付29.92万元购买林俊杰广州演唱会和陈奕迅澳门演唱会的非实名制门票,计划转手高价卖出。然而,这场“暴富梦”很快破灭——苏某既未如约交付全部门票,退款时也玩起了“拖延战术”。协商后,苏某承诺分两期退还34万余元,但截至10月底仅退还26.7万元。在余某多次催讨下,苏某又支付了4.2万元,并坚称“已还清本金”,拒绝支付剩余款项。一怒之下,余某将苏某告上法庭,要求追讨9.9万元“尾款”及利息。

法院的判决却让余某“傻了眼”。经审理发现,余某购买大量门票并非自用,而是以转卖牟利为目的,这一行为已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令禁止的“倒卖文艺演出票”。法官指出,此类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不予保护。尽管苏某实际退还的30.9万元超过了余某最初支付的29.92万元,但法院认定超额部分属苏某自愿赔付,余某无权再索要“尾款”。最终,法院驳回余某全部诉讼请求,这场“黄牛”内讧的闹剧以“双输”收场。

“囤票转卖看似是‘商机’,实则是违法的‘坑’!”主审法官在案件生效后直言。近年来,演唱会“黄牛”屡禁不止,他们通过技术手段抢票后加价数倍出售,导致普通消费者被迫为“天价票”买单,甚至遭遇假票、跑路等风险。法官特别提醒,消费者购票务必认准演唱会官方平台或授权渠道,切勿轻信“内部人员”“非实名代购”等话术;私下转账交易如同“走钢丝”,一旦对方失联或拒付,很可能“钱票两空”。若权益受损,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文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帮助。

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也暴露了非实名制门票的漏洞。随着越来越多演唱会实行强实名制,转卖门票的空间正被压缩。消费者若未能抢到票,可通过官方候补通道或二次售票平台尝试购票,避免从“黄牛”手中买票后因无法入场而损失惨重。此外,对于网络平台上出现的“代抢”服务,也要警惕其可能存在的欺诈风险。

文 | 王照宇

通讯员 | 关泽深 马丽珠 冯珉珊

编辑 | 方欢欣 梁巧红

审核 | 罗盛光 戴日模

签发 | 刘海裕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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