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章波、高波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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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表决,批准免去彭章波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高波的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彭章波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高波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海洪 梁绮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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