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破产管理人协助法院办结执转破案件636件

南方法治
+订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是衡量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近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了《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4年度)》(下称《白皮书》),对去年全省破产管理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分析。2024年广东破产管理人收结案数量稳中有进,困难企业的清理和再生工作顺利推进。去年全省各级管理人新接受法院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不包括深圳市新收的个人破产案件)共计2559件,办结2970件,与2022年同比分别增长18.64%和32.12%;与2023年同比分别增长11.55%和13.45%。

办理好破产案件,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白皮书》统计显示,全省管理人2021年-2024年的每年收案数量从略有下降又恢复到稳定增长。其中,珠三角地区经济活跃,企业数量多,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数量显著高于其他区域,这也反映了珠三角地区市场竞争激烈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同时也对珠三角地区管理人的办案效率和质量业务水平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破产案件数量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调整、行业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相较于2023年,去年全省管理人办结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数据反映,珠三角地区2024年的结案数占全省结案数的 86.2%,相比往年在全省占比90%以上的比例有所降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案数量与2023年相比大幅增长,增加了135.63%,这反映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在办理破产案件的能效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在办理破产案件类型方面,2024年新接受指定和办结的破产案件在数量上以破产清算案件为主,重整案件居次,和解案件居末。《白皮书》指出,尤其是预重整制度试点以来,每年的重整案件结案数始终大于收案数,可以反映出预重整制度在提升企业重整效率上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通过预重整程序,企业能够在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之前,提前梳理债务关系、制定初步重整方案,从而大幅缩短重整周期,提高重整成功率。

执行转破产(下称“执转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制度创新,可以有效解决债务纠纷,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经济秩序维护。去年全省管理人新收执转破案件846件,办结636件。与前三年相比,无论是收案数量还是结案数量都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白皮书》指出,这反映了全省法院办理执转破案件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管理人协助法院办理执转破案件更加熟练。结案的数量摆脱了2023年下降的趋势,由此消化执行案件16132件,与2023年的10726件、 2022年的7242件相比,分别增长了50.40%、122.76%。

个人破产试点方面,2024年深圳市新收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案件分别为57件、366件、3件,合计426件。个人破产申请以重整申请为主,破产清算申请为辅,和解申请最少,反映了经过宣传和引导,当地居民对个人 破产的申请更加理智,为了维护自己的社会信用而偏向选择对个人影响较小、措施更加灵活、综合效果更好的重整方式,对谈判、协商难度更大的和解方式和对个人影响较大的破产清算方式并不作为优先的选择。

南方+记者 杜玮淦

编辑 张梦圆
校对 叶剑华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