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严查“电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依法暂扣车辆

广州白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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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白云区开展本年度第十一次全区交通整治统一行动。此次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改装、逆行、闯红灯、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查处,同步严管摩托车违规进入禁摩区域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暂扣车辆。

执法人员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记者在石门街亭岗地铁站D口附近看到,执法人员对过往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进行逐一排查。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被拦停,车主陈先生(化姓)解释称,“车刚买没多久,还没来得及上牌。”经核查,执法人员确认其车辆符合上牌条件,随即开具警告单,并告知车主需在15日内完成登记上牌,否则将面临罚款或扣车的处罚。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在购车后30日内完成登记,逾期未办理者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非法改装车辆也成为查处重点。整治行动中,一辆改装电机功率的电动自行车被查获,车主因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被罚款2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执法人员介绍,《规定》明确禁止任何改变车辆出厂参数的行为,包括加装电池、改装电机功率等,车主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可罚款200-500元。此外,多名未佩戴头盔的驾驶员被现场教育并被开具警告单、罚款50元。执法人员强调,首次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处以警告,若半年内同一驾驶员再次被发现该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0元罚款。

记者看到,执法人员查处多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并扣留多辆无牌或使用假牌摩托车。执法人员表示,对于摩托车违规进入禁摩区行为,首次发现且证照齐全者罚款200元,二次违规直接扣车;若首次查处时车辆无牌或使用假牌,则立即暂扣。同时,电动自行车被记录三次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将依法扣留车辆。

白云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整治统一行动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更是对《规定》实施成效的检验。接下来,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规定》落地见效,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法规,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文、图 | 王照宇

编辑 | 方欢欣 陈会

审核 | 罗盛光 戴日模

签发 | 刘海裕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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