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开盒、贩卖隐私|这能刑吗
【省流版】
1.“开盒”行为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或侮辱罪、诽谤罪,很“刑”。
2.“开盒”行为的上游,是贩卖个人隐私数据的黑灰产生意,相关人员还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或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头”不小。
【完整版】
日前,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在微信朋友圈发文,就其女儿参与“开盒”网暴一事道歉。百度官方也发布声明,表示被“开盒”的个人信息来自境外非法数据库,而非百度内部。
“人肉开盒”是一种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指的是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在互联网上恶意公开,以达到网暴他人或借机牟利的目的。
这能刑吗?
这太刑了。让我们来复盘一下类似事件中肇事者们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首先,通过境外黑灰产组织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其次,将他人隐私信息恶意公开在个人社交平台,号召网民进行攻击谩骂,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轻则治安处罚,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最后,网暴他人过程中,一些好事者刻意添油加醋、歪曲事实、散布谣言,造成受害人“社会性死亡”,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在司法实践中,“人肉开盒”等行为很有“判头”已是不争的事实。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有292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定罪判刑,有91人以侮辱罪、诽谤罪被定罪判刑。
而在“开盒挂人”违法犯罪链条的上游,是贩卖个人隐私数据的黑灰产生意。这些信息可能来自黑客攻击或有关行业“内鬼”泄露,相关人员除了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或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头”同样不小。
“开盒挂人”不仅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痛苦,也严重扰乱正常网络秩序。还是那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出镜/:南方+记者 孟健
摄影:南方+记者 梁钜聪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海报设计:吴颖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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