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为妈妈们提供暖心保障

四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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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为妈妈们孕育新生命的过程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让她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温暖。以下是对生育保险的详细介绍:

一、暖心保障,覆盖生育全过程

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涵盖了从怀孕到分娩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产前检查费用

报销范围:怀孕至生孩子期间的产检费用,如B超、抽血化验等。

报销方式:参保人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符合规定的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与限额:

在选定的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100%,不设支付限额。

在选定的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变更为备案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等情况下,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例。

全孕程不选定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例。

2.分娩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顺产、剖腹产等分娩住院费用。

报销方式: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已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100%。

到市外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或因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3.生育津贴:

领取条件:生孩子后可领取生育津贴,相当于带薪休假。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假期天数计算: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例子: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22元,某职工假期天数为98天,则生育津贴为:4222除以30乘以98=13791.87元。

二、如何办理参保及报销

1.参保

用人单位需按月足额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次月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以下人员(如灵活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报销流程

产前检查:准备相关材料,线上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线下可到医保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在“粤医保”小程序,在“我要办事”栏点击“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阅读告知书,填好联系电话、预产期等信息,选择产前检查医院所属省内和城市,再选择相应的医院,上传材料:1.下载《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表》填写后上传;2.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3.上传诊断证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分娩住院:出院时直接使用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联网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如果未联网结算,请填写《信息采集表》(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参保单位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出院记录、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生育津贴:一般由妈妈们提供相关材料,单位代为申请,具体流程与分娩住院未联网结算情形相同。

注意事项:生育待遇可合并申请,一次性提供材料。

三、温馨提醒

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需按规定连续参保。

为保障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请用人单位和职工务必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

资料来源:四会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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