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农村小巷路口,要注意让右原则!

惠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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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小巷较多

交通路况复杂

驾驶人途经乡道巷口

应时刻保持警惕

以免发生碰撞事故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乡村巷口,人车交汇处

车辆难免“狭路相逢”

那么

经过无让行标志的路口

应如何正确通过?

1、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右侧先行原则

如图所示,黄色车辆要让蓝色车辆先行。

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应遵循右侧先行原则,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2、转弯、调头车辆让行直行车辆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黄色车辆先行。

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应遵循右侧先行原则,需要转弯或者调头的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

3、交叉路口相向行驶,右转让左转先行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红色车辆先行。

在交叉路口,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同时通行的情况下,右转弯车辆要让对面左转弯车辆先行。

在这里还要重点提醒一下

农村地区的驾驶人

穿行小巷窄路时

务必提高警惕

观察周围环境

保持低速通行

适当鸣笛警示其他车辆或行人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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