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
(2024年1月11日)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再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激活教育领域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实施“八大工程”,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与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的协同配合,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到2035年,基础教育战略基点有力夯实,职业教育适应性显著增强,高等教育龙头作用充分发挥,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持续优化,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有效,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全面形成学习型社会,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实施立德树人铸魂工程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用好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加强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大思政课”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项目,深化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强化课程育人功能。全面推进高等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扎实建强学校思政工作队伍,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提高网络育人能力,扎实做好互联网时代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二)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宪法法治教育、国防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按规定开好艺术相关课程,注重发挥各学科美育功能,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培养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规范大中小学劳动课程开设,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开展青少年读书行动,推进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三、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
(三)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健全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实施乡村幼儿园质量提升行动。
(四)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区域协调、校际互补、群体共享的教育格局。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教研支撑,坚持教学相长,注重素养导向、学科实践、综合学习、因材施教,加强课程实施监测,科学统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深化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强化全流程监管,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在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加强实验教学。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普惠融合发展。
(五)全面促进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强化市域统筹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托管帮扶工程,推动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开展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试点。大力发展综合高中,有效实现职普融通。构建全面培养体系,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
四、实施职业教育培优工程
(六)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升学与就业并重,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七)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鼓励各地区各职业学校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调整配置方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聚焦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专业领域,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推进专业教学资源库、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建设。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
(八)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坚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服务制造业“五大提升行动”需求,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快区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实施专项培养计划,订单式培养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
五、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工程
(九)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优化高等学校布局和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加快建成与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空间布局有效匹配的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新体系。持续改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新建高等学校办学水平。
(十)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加快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参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动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超前布局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理工科专业,加快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保障机制,深化就业育人和创新教育,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十一)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加快推进佛山、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支持高水平医学院校纳入国家卓越医师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等学校和重点头部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长基计划”,建设一批“种子”专业,打造若干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支持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深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十二)增强高等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发挥高等学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集聚力量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卓越中心和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实施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鼓励支持研究型高等学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新型校地合作机制。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相关基地、实验室和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六、实施教育改革攻坚工程
(十三)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教育政策法规体系,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教育治理体制机制。规范教育行政程序,落实依法行政,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完善学校章程实施与监督机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十不得一严禁”要求,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探索完善中考、高考制度,稳慎推进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科学开展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监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强化各级各类督导评估监测归口管理。
(十四)推动教育数字化升级发展。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融合创新,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推进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建设教育行业云和教育数字化基座,加强教育数据共享和治理,推进教育领域“一网统管”,推进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开展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省级试点工作。
(十五)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完善政府统筹、教育牵头、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快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以资历框架为基础,推动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推进学习成果认证,完善终身学习制度。落实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向乡镇延伸,扩大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动继续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促进全民终身学习。
(十六)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优化城乡学校布局,适应人口变化形势,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改善乡镇学校办学条件,重点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初中“三所学校”,探索县域内大学区化、县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培育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免费为农村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
(十七)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落实支持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民办学校治理结构,加强教学质量监测,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七、实施教育对外开放工程
(十八)深化高水平教育对外交流。加强与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强教育对外合作和人文交流,讲好中国故事、大湾区故事、广东故事,提高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推进“留学中国·学在广东”品牌建设,吸引全球优秀青年来粤学习。
(十九)促进粤港澳教育交流融合。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加强粤港澳高等学校合作办学和人才协同培养,共建共享大科学装置,联合培养研究生,共担科研项目、共享科研成果。创新打造世界一流人才的汇聚平台,推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深入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加强粤港澳高等学校联盟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联合会、教师联合会等平台建设,深化粤港澳师生交流。完善教育服务供给体系,提高港澳居民及随迁子女在粤教育服务水平。
八、实施“新强师工程”
(二十)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将师德师风摆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首位,培育“四有”好老师。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师德违规行为监测、核查、处理、通报一体化机制。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一)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确保教师培养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质量,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打造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成建制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全面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发展体系、教研体系,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抓好中小学书记校长、教师、教研员队伍建设。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在职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行动。
(二十二)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优化岗位结构,提高编制配置效益和保障水平,畅通教师专业成长渠道。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保障乡村和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健全教师荣誉体系,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九、实施教育安全守护工程
(二十三)构建教育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保障,持续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防学生溺水、防治学生欺凌、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外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规范有关场所经营行为。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建立师生联系和同伴互助制度。
十、组织实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坚持高等教育省市两级办学、以省为主,市县落实发展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
(二十五)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大力度。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深化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教育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和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二十六)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合作、同向发力。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教育强省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办好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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