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扫码!韶关人去年踩中的10个消费陷阱,都很常见!

韶关民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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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市消委会公布

2024年韶关消费维权10宗典型案例,

涉及食品、电子产品、首饰品、

医疗用品以及房屋装修、

保健、健身等消费,

都是大家熟悉的日常消费行为,

很有参考价值。

01

房屋需补漏

短视屏平台约来“刺客”

2024年3月12日,李女士通过短视频平台预约了防水补漏服务,施工人员到场后,口头约定一万多块钱包工包料且有优惠,施工后结算却要33800元!李女士觉得“离晒谱”,不愿付款,随后向仁化县消委会投诉。

近年来,房屋修缮、管道疏通、白蚁防治等需求增多,很多提供此类服务的商家却存在不规范、流动性强等问题。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发现,商家口头约定并未告知整个补漏工程的面积和材料用量,且结算时抬高价格,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工作人员普法调解,李女士最终支付16000元,质保五年,如有漏水问题免费维修。

02

月子中心护理不周

初生婴儿患肺炎

2024年2月6日,唐女士与某月子中心签订《母婴服务合同》,当天入住时母婴身体状况无异常。3月6日,护理人员发现婴儿口吐微泡,于次日送婴儿到医院,诊断为肺炎和流行性感冒。唐女士认为月子中心未尽责任,要求赔偿损失,但被拒绝,唐女士向浈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投诉。

月子期间的婴儿抵抗力较弱,健康状况很大程度上依赖护理。工作人员查看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对照合同约定,认为护理人员发现婴儿异样却未及时处理,且月子中心无法提供无过错的证据,月子中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工作人员调解,月子中心补偿唐女士损失1.5万元。

03

充值油卡被卷钱

近千人预付费“踩坑”

2024年1月,乐昌市消委会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某加油站以“加油卡”吸引市民预付费后,油站突然关闭失联,疑似卷款“跑路”,涉及款项逾100万元。消委会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发现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期间,该加油站收取了937名消费者共78.74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等问题关闭,进一步调查又发现该加油站负责人在别处有经营行为。

辗转找到该加油站负责人后,工作人员多次开展调解,截至2024年5月底,该公司已退款351户,共计59.59万元;未退款585户,共计19.15万元。同时,自2024年6月起,经引导帮扶,该加油站重新营业,未退费的消费者可正常加油。

近年来,“预付费”纠纷大量出现在美容、健身、教培等行业。市民在“预付费”时应谨慎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市场口碑、社会信誉等,充值金额不宜过大,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妥善保留消费凭证。

04

“一口价”定制家居

商家“改口”提价

2024年1月,吴女士与某全屋定制店签订合同,约定6万元包全屋衣柜酒柜等定制费用并支付,但商家以家具尺寸超出预期为由要吴女士补交3184元,且不缴纳就不安装,吴女士无奈补交,但认为不合理,多次要求退回补交的款项,商家都拒绝,于是吴女士向韶关市消委会求助。

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商家提出了两点质疑:“一口价”却有额外增项费用,是否虚假宣传?签订合同且支付全款后才提出增项费用,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商家最终承认未如实告知,经工作人员普法调解,退还吴女士补交的款项。

05

免费赠送+夸大宣传

学习机竟是套路“组合拳”

2024年3月,南雄市消委会收到多名消费者的投诉:有商家宣称“给孩子买了就能考上清华北大”,支付数千元学习卡费用即可免费获得学习机,还请“托儿”排队营造氛围,市民购买后发现学习机质量和提供的学习服务与商家宣传不同,但商家以学习机已激活为由拒绝退款。

商家谭某以已离开南雄为由回避调解,但消委会调查发现,学习机能提供的学习服务非常有限,谭某以免费赠送及夸大宣传诱导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完全有权要求退款。经工作人员普法,谭某全额退款。

06

理疗不适退款被拒

条款不公有权追回

2024年6月,何女士在某健康管理中心接受足疗和膝关节理疗服务时,店员指出其肝功能不好,建议何女士治疗,何女士当场支付9600元购买了两个脏腑排毒疗程。何女士在两次排毒理疗时都感觉胸闷、心跳加速,担心伤害身体,提出退回未消费的项目款,遭到商家拒绝。

商家向武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提供了一份有何女士签字的消费凭证,其中有条款注明“特价卡不退不换,如有特殊原因,按单价原价扣除费用,需本人承担40%的耗费”。何女士表示在签名时店员仅告知理疗效果,未说明条款内容,也未明确说明“耗费”。武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提出解约时,商家可收取相应违约金或按原价扣除费用,但不应未说明耗费指向就另收费。经调解,商家退回何女士8400元。

07

冲动下单“延年益寿”产品

老人求退款遭拒 

2024年12月,刘先生向始兴县消委会反映,其母亲等三位老人在某养生馆“听课”后用6000元订购了“延年益寿”保健品,老人们冷静后觉得是被推销话术和热销氛围影响而冲动下单,但商家认为消费者无故反悔,以厂家不退货为由拒绝退款。

老年人口的增长和消费力提高,是保健食品厂商迎来的商机,但也衍生了针对老年人的各类骗局。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产品的包装标识,发现产品类型为方便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明显是故意夸大功效,且老人付款后并未收到产品,商家应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最终商家全额退款。

08

新购助听器闲置未用

发现故障退货难  

2023年10月,叶女士在子女的陪同下在翁源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副价值1360元的助听器,因突发疾病未曾使用,直到2024年6月才发现右耳机无声、左耳噪音太大等产品质量问题,经商家反复调试仍未解决,叶女士提出退货退款,商家以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翁源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核实该产品确实已过保修期,叶女士则表示购买后未曾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缺,是商品本身质量有问题。

对此,工作人员就双方阐述的情况进行了调解协商。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应及时确认产品性能,而商家也不能提供排除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的证据。最终,商家同意退货退款,叶女士也承担600元返场重置费用。

09

黄金饰品售后难

“换新”规则复杂  

2024年8月,周女士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条价值3138元的黄金手链,后来发现卡扣脱落,向商家提出更换新链,商家检查后同意,但另制定换新规则,即因折旧、手工费、克数差异而产生的差价需周女士承担。

商家表示在消费者投诉时已给出处理方案,而周女士认为商家的换新规则过于复杂,难以理解,担心暗含消费陷阱。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商家详细解释说明换新规则并提供退货解决方案。最终,周女士选择退货,商家全额退款。

伴随着市场价格波动,黄金成为时下消费热点。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要问清计价规则和换购规则,索取发票、产品合格证等必要凭证并妥善保管。

10

不满意更换老师 

“瑜伽卡”难退费 

2024年1月,许女士在某瑜伽室“预付费”充值10000元,并购买了20节瑜伽课,每节课360元,另外再送2节。上了15节课后,许女士不满意更换的老师,要求退回余款4600元,但商家要扣除22节课程的费用7920元,仅退2080元,许女士认为扣费不合理。

武江区消费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违约时,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应返还未消费的预付款。许女士是违约方,但起因是更换了瑜伽老师,服务质量有变动,而瑜伽室要扣除未消费的课程费用,是不合理的。经调解,按剩余课程扣除违约金,瑜伽室退回许女士3340元。

来源:韶关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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