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损3.2亿元! 广州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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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年来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记者获悉,去年广州法院共处理消费纠纷2.1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

此次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聚焦食品安全、电商售后、医疗美容等热点领域,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引,也引导消费者合理行使权利。

在消费市场活力持续迸发的背景下,新兴业态的蓬勃生长也带来了维权新难题。2024年,广州法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呈现三个特点。

首先,案件总量稳中有降,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高。2024年,广州法院小额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部分涉消费类案件快速审结,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效率。

其次,新兴消费领域问题增加,经营不规范问题亟须治理。以网络消费为例,部分商家对商品的性能、质量、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加之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频发,导致该类案件纠纷持续占比较高。

此外,服务类消费风险多样,预付式消费矛盾集中。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服务等预付式服务合同纠纷形式多样,暴露出“捆绑销售”“霸王条款”等行业乱象,“卷款跑路”“退费难”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统一裁判尺度,对于与该类主体有关联的企业、个人等,在消费者有相应证据并主张的情况下,法院均依法认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共同退款责任,或对退款承担连带责任。”广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面对复杂的消费维权诉求,如何创新打造权益保障“组合拳,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广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法院通过专业审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先,广州法院通过加强府院联动协作,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广州法院多元解纷中心,构建在线 “一站式”解纷体系;其次,广州法院针对涉众型消费纠纷,建立“首案示范+类案调解”工作模式,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示范效应,降低消费维权经济成本;与此同时,广州法院还通过以案说法、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社区等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提升消费者法律意识。

过去一年,广州法院通过深化“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广小额诉讼程序、示范诉讼应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路径。

【典型案例】

利用平台“仅退款”规则“薅羊毛”?广州法院:支付货款并承担维权支出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某贸易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开设了店铺,汤某在该店铺购买了一个女包。汤某收到女包后,以“未收到货”为由申请“仅退款”。

该公司不同意其申请,要求汤某选择退货退款。平台介入后,在未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了汤某的“仅退款”申请,并予以退款。

某贸易公司多次要求汤某退货,但汤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该公司遂起诉要求汤某返还货款并承担维权支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行使退货权利需遵循诚信原则。汤某申请“仅退款”的理由不属实,违反诚信原则。

汤某在商家多次催告后仍不退货,应视为同意保留商品,故法院支持某贸易公司要求汤某支付货款的主张。汤某存在过错,其不诚信行为应受惩戒,故酌情支持该公司的维权支出。

法官介绍,该案明确否定消费者滥用平台“仅退款”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强调诚信原则的司法适用。通过裁判厘清平台规则边界,警示消费者不得以虚假理由谋取不当利益,同时督促电商平台完善售后机制,平衡消费者与商家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南方+记者 李乾

通讯员 张雅慧 陈诗媛 尹科

编辑 傅倩影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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