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既是公众对消费安全的集中关注,更是法治力量对市场乱象的亮剑时刻,今年“提振消费信心”的主题,深刻呼应了人民群众对健康、安全消费环境的迫切需求。药品作为关乎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网络渠道的隐蔽性,将假药伪装成“特效药”,以虚假宣传牟取暴利,不仅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更威胁生命安全,动摇社会信任根基。
基本案情
2022年至2024年,被告人尤某通过微信联系上线邓某,以低价购入“瑶氏风湿灵”“鹿茸补肾风湿丸”等宣称治疗痛风的“特效药”,通过淘宝店铺、微信及线下渠道加价销售。经检验,上述药品非法添加吡罗昔康、双氯芬酸钠、醋酸地塞米松等化学药物成分,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假药。经查,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尤某提起公诉,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尤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检察官提醒
1、认准正规渠道。
购药应选择医院、正规药店及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线上平台。
2、警惕“三无”宣传。
对“根治痛风”“纯天然无副作用”等夸大宣传保持警惕,中药、保健品不得宣称治疗功效。
3、举报维权途径。
发现疑似假药,立即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举报,留存交易记录、药品包装及快递单据,作为维权证据。
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尊严,不容丝毫侥幸。本案中,尤某等人为牟利漠视法律底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值此“3·15”之际,我们呼吁公众提高警惕、依法维权,共同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