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案例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其以较低的促销价格,与某装饰装修公司签订了全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了装修期限,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但装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装修公司称款项已经用完了,装修材料不足,无法继续装修,多次要求消费者补款。随后,消费者发现该公司的装修材料报价远高于市场价,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后,消费者到区消委会进行投诉,由区消费者委员会介入处理。
消费“陷阱”分析
第一步:低价引流
部分装修公司以提供免费设计或赠送服务项目等为噱头,号称为消费者打造个性化、舒适且美观的居住空间,并以“一口价”“全包价”等较低的项目价格,吸引有家居装修需求的消费者。
第二步:合同挖坑
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前,装修公司以口头承诺的方式声称提供多种优惠和服务,但实际装修合同中并不包含该类项目服务,而且合同中对建材来源、采购方式等方面未清晰明确,含糊其词。在实际装修时,装修公司可能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的材料进行装修;或者以“难以提前精确估算”为由,先在装修报价单上缺项漏项,再通过装修期间增加工序、增加材料等方式,让消费者支付增项费用。
第三步:拖延工期
消费者支付前期费用后,装修公司以测算误差需要增补费用,或约定品牌材料缺货等理由屡屡拖延工期。甚至有个别装修公司推出各种优惠折扣,在短期内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但当消费者支付款项后,装修公司没有动工便携款跑路,为消费者造成经济财产损失。
律师提醒
01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开网站及相关渠道,全面了解商家身份信息,包括注册资本、现有的资质资格及信用情况等经营信息。
02
签订合同前要详细了解和核对合同条款以及约定内容。
三水区消费者委员会提醒:
01
选择装修公司时要警惕“低价诱骗”的套路,对于报价显著低于市场价的商家需要警惕漏项和模糊条款或劣质材料等。
02
签订合同签要仔细审阅合同条例,合同条款应明确、详细、可操作,避免格式合同。
03
警惕商家跑路的风险,一旦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合同或者其他异常行为,如拖延工期、拒绝沟通等,要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向相关部门反映,或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三水区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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