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关于为来粤外籍商务人士提供专项签证便利的通告》(下称“通告”),拟对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提供专项签证便利措施,以进一步便利外籍商务人士来粤开展商务活动。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外籍商务人士主要指“需经常来华从事商务活动、对广东对外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的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邀请单位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政策措施
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凭省政府外办签发的专项签证邀请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五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M字或相应类别签证。
三、申办流程
1.由邀请单位(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员申请专项签证邀请函。
2.符合条件的邀请单位(企业)向所在地区提出书面申请,各地区对提出申请的邀请单位(企业)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后报省政府外办办理。
3.省政府外办经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及其配偶和子女签发专项签证邀请函。
4.外籍商务人士可在3个月内持专项签证邀请函在其申请办理签证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
四、注意事项
1.邀请单位(企业)只能为本单位邀请的来华从事商务活动的相关人员申请签证,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不得为非商务目的来华人员申请。
2.获得此签证便利的外籍商务人员,来华后如有涉“三非”或其他违法犯罪情形的,省政府外办将依法依规取消相关企业的申请资质。
附:各地市联系方式
南方+记者 龚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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