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动火,行拘10天!

中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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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丰台区

一居民楼顶层发生火灾

原因为施工动火作业现场

可燃物未及时清理、动火措施未全效落实

事后

消防部门对涉事物业单位、施工单位

罚款3万元

公安机关对违规动火引燃可燃物的

违法行为人孙某某

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2月25日上午9时41分,丰台区五里店街道某小区一居民楼顶层发生火灾。接报后,消防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9时55分,现场火情处置完毕。

经现场勘查,起火原因是施工人员更换电梯时切割作业所产生的火星引燃了隔音棉。该施工单位当日早晨已向物业公司开具动火证,但未进行动火报备。

针对火灾事故涉及的现场可燃物未及时清理、动火措施未全效落实的情况,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涉事物业单位消防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违规动火引燃周边可燃物的行为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违规动火引燃可燃物的违法行为人孙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针对企业单位违规动火作业中

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各企业单位该如何应对?

以下几点,务必牢记

01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

应按照制度规定

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

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02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

禁止进行电焊、气焊

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

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0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

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

动火操作人员

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

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

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04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

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

如无法移动

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05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

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

应配备灭火器材

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06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

彻底清理工作现场

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

电焊作业无小事,安全知识记心底

火种隐患全清掉,正确操作莫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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