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为满足新馆建设及未来可持续性发展要求、深耕学术研究、完善藏品体系、优化展陈内容,东莞市博物馆结合新馆基本陈列策展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发布三号藏品征集公告。
据悉,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是东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公共文化项目,是东莞建设“文化强市”十大文体设施之一。
新馆以“立足东莞、辐射岭南、面向世界”为使命定位,以建成历史及艺术类综合性城市博物馆、粤港澳大湾区区域中心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为目标,构建由基本陈列、专题展览、临时展览、数字展览、儿童展览组成的展陈体系,展览主题涵盖考古、历史、人文、艺术、儿童教育,将从不同维度全面立体呈现莞邑文化、岭南文化、中华文明、世界文明,计划于2026年10月开馆。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岭南地区地质发展演变、生命演化以及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实物、文献与影像资料
1、地质演变与地理地貌:与岭南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质演变历史和独特地理地貌特征相关的矿物标本,如特产矿石、钻孔岩芯等实物标本。
2、生命演化史与生物多样性:与岭南地区生命演化史相关的动植物化石标本;与岭南地区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尤其是湿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中如红树林植物群落、湿地植被群落、湿地昆虫群落、淡水鱼类和贝类、海洋鱼类和贝类等实物标本。
3、相关文献与影像资料:与岭南地区地理地貌特征和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文献及影像资料,如开展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收藏价值的实物、文稿、书信、笔记、影像资料等。
(二)反映东莞作为岭南文明重要起源地、发展地的相关实物、中外文献与影像资料
1、岭南早期文明:通过采集获得的,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的新石器时代实物,尤其是白陶、彩陶等;通过采集获得的,与百越地区尤其是与岭南古越人相关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礼器、兵器等。
2、古代葬俗:通过采集获得的,与汉代至明清时期东莞地区相关的带图案或文字的铭文砖;与东莞地区古代墓葬相关的文献及影像资料,如记录有坟茔信息的族谱、书稿、图片、录像等。
3、海防体系:与明清时期海防军事体制建设,尤其是明代卫所制度、东莞南海卫城建设相关的实物、历史地图、影像及文献史料等;与明清时期东莞抗击倭寇、抵御外国势力侵略以及巡检司、营哨、塘汛管理运作相关的实物、图像及中外文献等;与明清时期官船、军船、商船、货船、民船以及16-19世纪外国战船和武装商船相关的中外图像资料及模型等实物。
4、海贸体系:与宋元明清时期东莞参与海外贸易、海外交流相关,尤其是明清时期中国进口或外国进贡的同类商品,包含但不限于香料、宝石、钟表、火器、纺织品以及与清代粤海关、虎门口、镇口口管理运作相关的实物、图像及中外文献等。
5、农业及特色行业:与宋元明清时期东莞水利建设、土地开发、农耕技术等相关的实物、文献史料;与岭南地区海盐生产尤其是历代东莞盐业生产管理、制盐工具、海盐运销、盐户生活、盐场周边地区发展的相关实物、文献等;与莞香及其制作技艺相关的工具、摆件、标本等实物以及世界代表性产地的沉香标本;与明清时期东莞荔枝、甘蔗、香蕉、莞草、番薯的种植、加工、销售以及造船业、烟花炮竹业相关的实物、文献、图像等。
6、市镇商贸:与明清时期东莞县城、石龙、虎门、茶山、寮步、樟木头等地的墟市与城镇建设、商贸发展、社会生活等相关的实物、图像及文献。
7、文化教育:与历代科举考试制度、东莞地区科举成绩以及莞籍名人相关的实物、文献,包含但不限于李用、熊飞、何真、彭谊、林光、翟溥福、余士奇等;与明清时期广府地区流行曲艺相关的实物、音像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评点本木鱼书《花笺记》、外文版《花笺记》、南音《客途秋恨》等。
8、民风民俗:与东莞地区广府人、客家人、疍家人历史文化、生产劳动、生活风俗、服饰衣着等相关的实物、文献、音像资料。
(三)征集1839年虎门销烟至1949年东莞解放以来,反映东莞革命历史的具有重要价值的藏品或代表性见证物
1、辛亥革命志士:与辛亥革命时期莞籍革命志士,如林直勉、李文甫、陈逸川、李章达、邓蕙芳、莫纪彭、黄侠毅、陈哲梅、何振等人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及文献。
2、东莞革命斗争: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东莞人民开展革命斗争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及文献,尤其是与大革命时期东莞工农运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东莞军民战斗相关的武器装备、服装配饰、生活用品、劳动工具以及影像资料等。
3、莞籍抗战人物:与抗日战争时期东莞地区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及爱国志士先进事迹相关,尤其是蒋光鼐与淞沪抗战,奔赴延安的东莞人如王匡、李任之、罗克明、陈越平等,厚街小坞园革命人物如王作尧、王启光家族等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及口述历史资料(亲历者或后代的回忆录音、视频)。
(四)反映近代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相关物证、图像与文献史料
1、工业生产:与近代东莞制糖业、纺织业、电力工业、火柴工业、炮竹业、草织业等方面相关的实物、影像及文献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机器设备、生产产品等实物。
2、交通通讯:与近代东莞交通事业,特别是广九铁路、莞樟公路、莞龙公路、莞太公路、龙太公路公司等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与近代东莞通讯事业,特别是邮局、电报局、电话所等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与近代东莞明伦堂支持交通事业发展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
3、经贸金融:与近代东莞洋货行、典当行、银号以及新式银行等相关的实物、影像及文献资料。
4、中西医学:与近代东莞中西医学发展、东莞明伦堂支持医疗事业相关的实物、影像及文献资料,特别是中西医院及诊所的牌匾、中医制药及用药工具、西医医学器械等实物。
5、近代文化教育:与近代东莞新式教育,特别是东莞明伦堂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与近代莞籍学人群体,特别是容肇祖、王吉民、张荫麟、王宠佑、邓植仪、谢志光、郑师许、伦明等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与近代社会生活,特别是娱乐方式、新式职业、西式婚俗等相关的实物、影像资料。
(五)反映莞籍华侨华人及旅港澳莞人的相关物证、图像及中外文献
1、社团组织:与海外及港澳地区莞人同乡组织相关的实物、影像及文献资料。
2、代表人物:与近代莞籍华侨及旅港澳莞人代表相关的实物、影像及文献资料,特别是叶同贵、黎和兴、叶俊万、梁创、陈达枝、卢礼屏、周少歧、周埈年、周卓凡等相关的实物。
3、生产生活:与近代莞籍华侨华人以及旅港澳莞人参与居住国(地)政治、经济、科学、教育、卫生等社会活动,以及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生活方式相关的实物、影像及文献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以及服饰、牌匾、旗帜、工艺品等生活用品。
二、征集要求
1、藏品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藏品所有者承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2、藏品征集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及《东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藏品持有者可将藏品数量、尺寸、来源、完残状况以及藏品涉及的背景等文字信息,每件藏品附1-2张清晰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指定邮箱(gbcpzy@163.com)。东莞市博物馆将在收到征集信息1个月内确定征集意向,并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藏品所有者。
4、藏品持有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收到东莞市博物馆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该年度文物藏品征集程序后,藏品持有者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直到该轮征集程序结束。
三、征集方式
1、征集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向海内外收藏机构和收藏者等征集购买藏品。
2、接收捐赠。接收海内外收藏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的藏品。拟捐赠藏品经专家鉴定,且符合馆藏标准的入库登记,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展览时标注捐赠信息。
3、借展或仿复制。对于不便转让、捐赠的藏品,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馆方对藏品进行提借或仿复制的方式用于展陈,藏品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仿复制品所有权归东莞市博物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指藏品是博物馆为了社会教育和科学研究的目的,根据自己的性质,搜集保藏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见证物。藏品包含文物但不仅限于文物,其他与主题相符能反映重要历史信息的珍贵文物仿复制品、艺术创作展品均在征集范围内。
五、征集时间
2025年2月28日—2026年6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6号
联系人:殷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119732
电子邮箱:gbcpzy@163.com
可以通过东莞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获取意向信息表并填写,发送至指定邮箱。
南方+记者 马新杰
通讯员 东莞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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