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认证是安全底线,不可“偷梁换柱”——从电风扇安全关键件违规案说起

佛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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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合规性不容忽视

从电风扇安全关键件违规案说起

案情简介:

佛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落地扇产品,在南海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其产品使用的安全关键件(电源线、电动机)的生产者和型号规格,均未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的《安全关键件清单》中,且实际生产产品与认证时提交的样品不一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案件性质:

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要求,认证委托人必须保证送检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完全一致。本案中,当事人擅自更换安全关键件,导致产品与认证报告内容不符,构成“认证样品与实际生产产品不一致”的违法行为。这一行为不仅破坏产品认证的公信力,更可能因关键部件质量不达标而引发安全隐患,威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

第五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的;……”

典型意义

强制性认证是安全底线,不可“偷梁换柱”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是国家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擅自变更关键部件且未重新认证,实则是规避监管、降低成本的风险行为。本案警示企业:认证不是“一纸文书”,而是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合规承诺。

企业须强化认证全流程管理

部分企业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认证通过即可随意调整生产”,或对关键零部件的变更缺乏敏感性。监管部门明确指出:若产品设计、结构、材料等影响安全性能的要素发生变更,必须重新申请认证或进行变更备案。企业应建立认证合规内审机制,自查自纠,防范风险,确保生产与认证标准严格一致。

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对认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2024年已查处多起灯具能效虚标、家电认证违法等案件。本案再次印证,无论是能效指标(如灯具光效)还是安全认证(如电器关键件),均是企业不可逾越的合规红线。  

产品认证是保障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企业市场竞争的“通行证”。本案中当事人的教训深刻表明:任何“小聪明”式的违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严惩。唯有坚守合规底线,以诚信立身,企业方能行稳致远。

来源:南海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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