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散步遛弯,因这一个动作,被拘留10日!

汕头消防在线
+订阅

近日,北京丰台区

一湿地公园的工作人员

通过监控发现一片草坪起火

火势已经引燃一座观景凉亭

工作人员随即拨打119报警

经调查发现

火灾系男子谢某某在公园散步时

随手丢弃未完全熄灭的烟头

引燃了湿地边缘残留的芦苇根

继而烧毁了观景凉亭

日前,谢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并处罚款500元

未完全熄灭的烟头、烟灰、

以及烧荒、焚烧纸钱产生的灰烬等残留物

一旦接触到枯草、树叶等易燃物

在风的助力下

极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火情

以下典型案例

为我们敲响警钟

案例一

2024年2月20日14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村民覃某在山坡上劳作时,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于林地草丛中,引发了山林火灾。经检验,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31.2202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4.0015公顷。最终,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清偿此次火灾造成的损失72899.78元,要求谭某在大化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划定的森林管护范围内巡护2年,每周巡护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案例二

2024年12月21日,袁某在广东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某山林吸烟后,烟头尚未熄灭便随意丢弃在地上,引燃杂草导致山火,幸无造成人员伤亡。

春风吹拂,万物复苏

这是生机盎然的时刻

也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

一次疏忽、一次侥幸

都可能引发严重的林地、草地火灾

如何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才能保森林草原免遭火灾“毒手”?

且听太乙真人传授《森林草地防火真诀》

把仙家智慧化作守护绿水青山的力量

↓ ↓

01:20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