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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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50号)文件的总体工作部署,为做好2024年度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机构

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中共东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网信办”)组建,负责受理我市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等5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评审材料受理服务工作由东莞市互联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

二、申报条件

(1)在我市的用人单位从事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我市从事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单位原则上与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一致。

(2)申报职称评审的应符合省粤人社规〔2025〕8号附件《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的学历资历条件、业绩成果数量要求。

(3)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应符合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的《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附件2)第五条和第六条要求,其中“对口或相近”专业按《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业绩成果材料按《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业绩成果材料推荐目录》(附件4)执行。

(4)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须对照《职称条件自评表》(附件5)逐项自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人及单位请认真阅读《市评职称申报流程》(附件6),按照要求开展职称申报。

(一)网上申报

2025年2月24日-3月31日,申报人通过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https://dghrss.dg.gov.cn/jsrc/login2.jsp)进行网上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可通过系统打印生成申报表格材料。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管理员审核并主动跟进网上审核进度,确保网上申请流程在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结果后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评审申报表七)》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评审申报表三)》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自由职业者,申报材料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报送。属劳务派遣的,可通过工作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申报。

 属劳务派遣的,可通过工作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申报。通过劳务派遣机构申报的人员,需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业绩成果证明,申报材料须经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双方公示,再由劳务派遣机构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评审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完成系统申报并通过审核后,按照《申报材料参考目录》(附件7)要求打印装订相关资料,由申报人本人一次性提交全部资料至协会。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学术水平材料和证书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填报的内容逐一对应。如不对应,将影响评委会评审结果。申报人应提交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8),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报送前,请各申报人对照《职称评审申报表格填报须知》(附件9)进行自查,完善资料,包括材料份数、申报人和负责人签名处、单位盖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处等。

报送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B栋7楼7F号

邮箱:shx_dgis@163.com

联系人:林小姐、徐小姐,电话:0769-89829998、89829996

(五)答辩

评委会根据申报人数按一定比例抽取答辩人员名单;同时,评委会可在审核后要求有必要答辩的人员参加答辩;未被抽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亦可主动提出参加答辩的申请,经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可参加答辩。答辩主要围绕申报人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和学术成果以及本行业本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开展,答辩时间约每人10分钟。不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六)评后公示及发证

拟通过人员由申报时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后公示,公示完成后填写《评后公示情况表》,并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经公示无异议,评委会办公室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制作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四、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费28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不论评委会评审(含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结果通过与否,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有关政策

1. 材料有效性。按照东人社发〔2024〕50号文件要求,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如下: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出台前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出台后通过职称评委会评审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 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材料之一。

4. 继续教育条件。申报评审初级职称的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不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要求完成2024年度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5. 转系列评审。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层级职称时算起。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6. 申报两个系列职称。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的,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个系列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职称。

7.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对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在东莞市人社局官网搜索下载)。

本次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问答详见《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附件10)。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六、咨询方式

申报人可通过“东莞市互联网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职称评审相关资讯,可拨打0769-89829998、89829996进行电话咨询。

附件:

1.《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标准条件》

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3.《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专业目录》

4.《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业绩成果材料推荐目录》

5. 职称条件自评表

6. 市评职称申报流程

7. 申报材料参考目录

8.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9. 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表格填报须知

10. 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东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联系人:温力维,联系方式:22830579)

相关附件下载,请搜索“东莞市互联网协会”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3WYP33Un-ATOSUDzy39_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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