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汕头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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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起

我市将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

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5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3元/小时

调整后,将更好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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